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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融雪工作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8075-10867-2023-00325
发布机构: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文  号: 津高新管发〔2023〕30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12-14
发文日期: 2023-12-1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融雪工作预案通知

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高新区清融雪工作,保障雪天交通通畅和雪后市容环境整洁,切实增强对冬季雪天道路积雪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条件。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融雪工作预案》。现将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融雪工作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高新区清融雪工作,保障雪天交通通畅和雪后市容环境整洁,切实增强对冬季雪天道路积雪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雪天道路通畅、交通安全,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条件,结合区域实际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天津市除雪工作预案》、《天津市冬季除雪暂行办法》、《天津市城市道路除雪工作导则》、《滨海新区除雪工作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高新区应对灾害性降雪工作的专项应急预案,是组织开展除雪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高新区实施城市管理的各个区域的除雪工作。

1.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双重管理,分工明确。

2)以雪为令,闻雪而动;专业为主,社会为辅。

3)清融结合,科学作业;分清主次,先通后畅。

2.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滨海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负责高新区除雪工作。

    挥:夏青林  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总指挥:陈进红  党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

挥:张晨光  党委副书记

张文军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党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

崔同湘  党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

       员:王学良  城环局局长

                 应急局局长

   办公室主任

杨晓娟  党建部部长

冯东民  群团工作部部长

孙大勇  经发局局长

   商促局局长

王文浩  社发局局长

李爱民  财政金融局局长

   建交局局长

   规资局局长

冯海超  资产管理办主任

   网信办主任

张小平  华苑综合办主任

胡永强  海洋综合办主任

蒋丽丽  京津合作办主任

成员单位:城环局、应急局、办公室、党建部、群团工作部、经发局、商促局、社发局、财政金融局、建交局、规资局、资产管理办、网信办、华苑综合办、海洋综合办、京津合作办、高新区应急救援支队、华苑交警办、杭州道交警大队。

滨海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下设清融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环局。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王学良同志兼任,成员杨威、邱枫、张小平、胡永强、蒋丽丽。清融雪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

(1)专业除雪工作推动组(城环局牵头,社发局、建交局、资产管理办、经发局、规资局、办公室、华苑综合办、海洋综合办、京津合作办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除雪工作的专业指导和组织、协调,负责社会除雪工作推动及结合部地区和交叉单位除雪工作的协调、监督。

(2)综合检查考核组(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管委会办公室、城环局、社发局、建交局、资产管理办、华苑综合办、海洋综合办、京津合作办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除雪工作的检查、考核、推动。

(3)园林绿化监察组(城环局牵头,建交局、资产管理办、办公室、华苑综合办、海洋综合办、京津合作办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园林绿化管理、防护的监督检查。

(4)综合执法检查推动组(城环局牵头,社发局、建交局、资产管理办、经发局、办公室、华苑综合办、海洋综合办、京津合作办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加强沿街社会单位门前责任区除雪的执法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居民区按照除雪责任完成除雪任务。

5)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及舆情处置组负责滨海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的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办负责),除雪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党建部负责),各类舆情的妥善处置(网信办负责)。

2.2.工作职责

2.2.1滨海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新区政府有关除雪工作的指示要求、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组织指挥高新区除雪应对工作,协助指导开展区域性降雪的除雪应对工作;监督指导除雪物资、设备、车辆和除雪队伍的落实和管理工作;开展专业培训、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协调驻区部队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除雪工作。

2.2.2滨海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清融雪指挥部决策命令的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清融雪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相应除雪工作准备和除雪应对工作,组织修订《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融雪工作预案》。

2.2.3.滨海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贯彻落实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指示要求,完成本系统责任范围内除雪任务;接受清融雪指挥部的业务指导,根据自身行政职责为全区除雪工作提供行政保障;完成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下的其他除雪任务。

1)办公室: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做好渤龙湖科技园的清融雪秩序维护和灾区社会治安维稳

2)城环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推动市容环卫系统的除雪工作;协调跨区域临时性除雪工作;组织落实园林绿地、绿化带冬季除雪防盐水浸渍等防护工作,做好与除雪工作的衔接;负责除雪期间对花坛、绿地、树穴的监管,确保融雪车辆按照作业规定作业,禁止将含有融雪剂的污雪和垃圾喷入或倒入花坛、绿地、树穴;负责督促雪后绿化带隔离栅栏的卫生清洗和恢复;指导沿街社会单位落实除雪责任;保证垃圾中转站的正常运行;负责雪后迅速对所属地袱、桥梁栏杆等市政设施的卫生清洗和恢复,保持市政设施整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停车经营管理单位,清除停(存)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内的积雪;加强沿街社会单位、居民区门前责任区除雪的执法检查,落实社会单位、居民区除雪任务,做好雪后恢复市容环境工作;提供适合倾倒积雪的污水井位,指派专人指导积雪入井,提供可以排放消纳净雪的河道、水域,并加强巡视;保持收水井、污水井井盖与地面的平整,方便铲车除雪作业;负责高新区给排水设施产权单位监管,防止给排水设施爆漏、外溢结冰,督促产权单位及时修复爆漏设施并清除外溢水源冰面;研究提出污雪排放合理化建议,协调解决污雪排放渠道;负责对净雪排放消纳河道、水域和空地积雪临时堆放点给予技术支持配合;负责雪后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公安交管部门监管范围的交通隔离护栏、信号灯、隔离墩等交通设施及监控装置的清洗和恢复,保持设施干净整洁。

3)经发局:负责协调国网天津滨海分公司和国网天津城西供电公司做好极端雪情下的供电保障;协调通讯企业做好极端雪情下的通讯保障,雪情信息发布。

4)社发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因雪天造成交通事故伤员和路滑摔伤人员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并及时统计重大交通事故伤员数量上报区清融雪指挥部;根据需求指导帮助市容环卫系统做好环卫职工防冻伤常识的普及工作;负责医疗机构门前及所属区域清融雪工作;引导动员市民群众积极主动清除门前责任区积雪和社区里巷积雪;督促所属旅游景区的除雪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各学校的除雪工作,组织高中以上阶段学校学生参加义务除雪活动,完成指挥部分配的义务除雪任务,根据雪情和上级情况通报、决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时间,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负责雪灾发生后,按指挥部要求及时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5)规资局:负责做好待建工地、拆迁完毕待出让地块及其他国有空地开辟积雪临时堆存点的协调工作。

6)建交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推动施工工地的除雪工作;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社区、商业网点、写字楼等物业服务区域除雪工作;推动协调高新区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人员成立应急除雪队伍参加应急除雪工作;协调联络过境高速公路及其联络线的除雪工作;推动公共客运、轨道交通等站点区域除雪工作。

7)应急局:负责指导高新区除雪应急体系建设,协助指挥部开展灾害性降雪应对工作,做好灾害性除雪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救灾类应急物资的储备。

8)商促局:负责协调、推动所属商业网点的除雪工作;发生雪灾时,负责对重要生活物品和救灾商品的储备、调控工作。

9)资产管理办:负责清融雪指挥部的后勤保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推动由资产办管理的尚未竣工或已竣工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道路及施工工地的除雪工作

10)党建工作部:通过高新区融媒体平台及时播发清融雪指挥部对除雪工作的要求;及时宣传报道除雪进展情况,宣传除雪工作中的感人事迹,曝光除雪工作中的不良现象。

11)网信办:负责做好网络舆情引导。

12)群团工作部:负责号召基层职工志愿者开展除雪工作,弘扬奉献精神。

13)华苑综合办: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华苑科技园的清融雪秩序维护和灾区社会治安维稳。

14)海洋综合办: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海洋科技园的清融雪秩序维护和灾区社会治安维稳。

15)京津合作办:负责协调督导京津合作示范区清融雪工作制订工作预案,做好应急保障。

16)财政金融局:负责保障高新区除雪工作专项资金。

17)华苑交警办、杭州道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疏导降雪天气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除雪、运雪作业车辆通行;疏导社会车辆和道路停车泊位车辆,保障除雪作业道路交通秩序。

18)高新区应急救援支队:负责雪中、雪后各类应急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并完成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警

3.1预警接收和发布

根据滨海新区雪指挥部转发的预警信息,接收后及时转发给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3.2预警准备

滨海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和成员单位根据灾害降雪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发展趋势,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本地区、本部门可能受到的影响和危害,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除雪队伍和除雪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3预警级别

按照《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灾害降雪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3.4分级指标

3.4.1 一级(降雪红色预警)

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3.4.2 二级(降雪橙色预警)

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3.4.3 三级(降雪黄色预警

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业有影响。

3.4.4 四级(降雪蓝色预警)

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业有影响。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理

接到灾害性降雪预警信息后,清融雪指挥部和成员单位应立即做好相应预警响应等级的除雪应对工作,调集充实作业人员,补充除雪物资,检修车辆和设施设备,合理安排作业班次,根据降雪情况,在桥涵、重要路口等节点,积极主动地进行先期除雪作业,保证道路节点畅通,并及时向新区和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2应急处置

4.2.1专业除雪

专业除雪主要为市容环卫作业队伍、保洁作业队伍、物业进行的除雪作业,以及市场化的社会专业保洁企业进行的除雪作业。

城环局负责高新区市政道路范围内除雪工作。

1)按照“先立交、高架路,后涵洞”、“先主干,后支路”、“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进行除雪作业,做到融雪线路合理明确,喷洒点位衔接准确,融雪作业组织有序,组织指挥科学严密,除雪效率快速高效。

2)根据不同降雪时段做好除雪工作安排,周密组织除雪作业。集中力量对主干道路等重点路段开展除雪作业,保证早晚高峰主干道路重点路段机动车道通行条件。严禁将积雪堆入道路中央分隔带,防止积雪融化路面结冰。

3)使用洒水车喷洒融雪剂作业的,应根据滨海高新区冬季各等级气温和降雪量,精确计算冰点范围内单位面积喷洒量,有效控制喷洒量和喷洒遍数,科学喷洒,精确喷洒。使用撒布机撒布作业的,应做到均匀、适量、有效。使用扫雪车、除雪车、抛雪机等机械进行物理除雪作业的,应梯次编队作业,将积雪向一侧打陇,装载清运到指定位置集中消纳处理,或由抛雪机向路边绿地、河道抛撒。机械作业注意避免损坏隔离栅栏、掀翻井盖等市政交通设施等容易拥堵的道路节点,应设立融雪剂存放点,降雪后遇有拥堵无法进行机械作业时,由人工向路面融雪剂。

4)一、二级主干道路以融雪为主,逐步扩大机械化物理除雪范围。所有道路的便道使用小型机械和人工除雪,禁止使用融雪剂。结合部地区作业应主动彼此向对方延伸,相互重叠作业。

5)融雪车辆喷洒融雪剂边线要与绿化带保持间隔1米以上,严禁将融雪剂喷进绿化带,严禁向便道和树穴抛撒各类融雪剂。及时清除绿化带两侧的污雪,防止含有融雪剂的雪水渗入绿地,危害植物生长。便道净雪就近堆入树穴或抛入绿地,充分利用降雪资源。严禁将便道净雪抛入道路,影响道路通行。

6)按照排水部门指定的污水井位组织积雪下井作业,严格作业程序,设置警示标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行人和车辆安全。作业完毕,立即盖好井盖,恢复正常通行条件。严禁私开井盖。

7)及时清除垃圾转运站、公厕等公共环卫设施门前积雪,保证生活垃圾正常清运、无垃圾堆存,方便群众如厕。及时清除过街天桥上的积雪,防止行人滑倒摔伤。

4.2.2社会除雪

社会除雪主要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在责任区或指定范围内进行的义务除雪。

社发局负责督促落实社区、学校、医院范围内除雪工作。经发局负责企业范围内除雪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除雪工作。

1)道路两侧单位的除雪责任范围:横向至该单位建筑物两侧与相邻单位(或居民)建筑物分界线,纵向至门前便道侧石。

2)车站、广场、集贸市场、停(存)车场等地区的积雪,由管理(主办)单位负责清除。

3)胡同里巷、居民小区的积雪,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发动居民群众清除;物业小区的积雪由居委会监督物业公司清除。

4)胡同里巷、居民小区采用物理清融雪方式,清除的净雪就近堆入树穴、花坛绿地或空地,严禁积雪外运。严禁使用融雪剂或将积雪抛入道路。

5)集贸市场、车站、广场等地区采用融雪剂的,禁止将含有融雪剂和盐水的污雪堆入绿地、花坛、树穴或排入收水井。

6)禁止私自向景观河道和其他行洪河道内排放积雪;禁止在排水设施、果皮箱、垃圾池周围堆放积雪;禁止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杂物和污水;禁止向道路、桥梁、涵洞、排水设施铺撒垃圾、渣土、炉灰等杂物。

7)禁止私开井盖,不得在非指定污水井位进行积雪下井作业,不得将积雪倒入其他各类检查井,将含有垃圾、杂物的积雪下井,防止堵塞;禁止将积雪倒入污水井以外的检查井中。

4.3响应启动

根据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发布的应急预警等级,高新区及时启动响应。

4.3.1 一级响应(当一、二级预警发生时)

根据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发布的一级响应,由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

1)高新区主要领导同志直接指挥全区除雪应对处置工作。

2)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除雪应对工作。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根据天气发展趋势形成除雪应对决策。

3)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深入一线指挥、检查、指导除雪应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具体方案: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夏青林同志,管委会副主任陈进红同志进入渤龙湖指挥位;党委副书记张晨光同志和管委会副主任崔同湘同志进入海洋指挥位;纪委书记张文军同志和管委会副主任韩林同志进入华苑指挥位。

4)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有关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迅速开展除雪应对工作。专业除雪队伍全员上岗。

5)根据新区政府发布的社会清融雪令,动员全社会参与除雪。

6)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雪工作完成时限。

4.3.2 二级响应(当三级预警发生时)

根据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发布的二级响应,由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二级响应。

1)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清融雪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除雪应对工作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党委、管委会。

2)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统一指挥,派出工作组深入协助各片区开展除雪应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全力配合。

3)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有关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迅速开展除雪应对工作。专业除雪队伍全员上岗。具体方案:城环局局长王学良同志、应急局局长杨威同志和办公室主任邱枫同志进入高新区管委会大楼3楼指挥室。

4)根据新区政府发布的社会清融雪令,动员全社会参与除雪。

5)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雪工作完成时限,原则上72小时完成除雪工作。

4.3.3 三级响应(当四级预警发生时)

根据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发布的三级响应,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办公室向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报告,由总指挥决定启动三级响应。

1)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报告雪情和除雪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向党委、管委会报告。

2)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到各片区检查指导除雪应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全力配合。

3)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除雪应对工作。专业除雪队伍全员上岗。

4)根据新区政府发布的社会清融雪令,动员全社会参与除雪。

5)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雪工作完成时限,原则上48小时完成除雪工作。

4.3.4其他等级降雪的响应

其他等级降雪是指预警级别以外的降雪。根据降雪程度,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办公室向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报告,由副总指挥启动除雪工作预案。

(1)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报告雪情,做好降雪对道路影响等情况的收集分析,根据降雪量和道路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2)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检查指导各片区除雪应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全力配合。

3)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除雪应对工作。专业除雪队伍根据需要上岗。

4)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雪工作完成时限,原则上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完成除雪工作。

4.4信息报告

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建立除雪工作动态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降雪重大风险隐患,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接报即报、随时续报的原则,在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党委、管委会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

对于死亡人数接近或者可能超过10人的突发事件,已经或者有可能引发舆情炒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党委、管委会报告;对性质严重、情况复杂、后续工作时间较长的降雪应对突发事件,实行“日报告”制度。对于党委、管委会要求核实的情况,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高新区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后,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针对无重大风险隐患的全区性降雪,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下达指令后,通过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每间隔4小时向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办公室上报除雪工作进度、除雪工作信息和简报,确保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及时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推动高新区除雪工作;针对区域性降雪,相关清融雪成员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并及时上报除雪工作开展情况、除雪进度和完成情况。(电子邮箱gxqcsgl@tj.gov.cn;电话:84806600;传真:电话:84806925)

4.5信息发布

高新区除雪工作对外信息发布和对内信息简报由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负责。

4.6应急终止或解除

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根据新区政府宣布的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决定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其他级别降雪应急响应终止由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根据除雪情况确定。

除雪工作结束后,由城环局根据天气状况,及时组织绿化隔离栅栏、交通隔离护栏、道路地袱等设施的卫生清洗和恢复。

5.应急保障

5.1经费保障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对高新区直管区域除雪物资储备和作业经费予以保障。降雪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和救援救灾工作资金应按规定程序列入相关部门年度财政预算。遇暴雪等恶劣情况,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对高新区除雪作业予以经费保障。

5.2物资保障

各类融雪剂、推雪铲等作业物资要在降雪准备到位。根据每年降雪风险评估情况,建立与除雪工作需求相匹配的应急物资储备。融雪剂池应提前融好融雪水备用,确保降雪后迅速展开融雪作业。对有组织的义务除雪社会单位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应提供一定数量的推雪铲等人工作业工具,方便社会单位除雪作业。

5.3装备设施保障

各类除雪作业车辆、设施设备,要降雪全部检修准备就绪。洒水车罐体无锈蚀,喷洒无阻滞,扫雪车、除雪车、抛雪机、撒布器、刮雪板等除雪作业车辆车况良好,符合作业需要。融雪池、装载水泵、电源动力等除雪设施运行有效、安全可靠,合闸出水。除雪作业车辆的GPS定位管理系统,全天候开启,实时掌握车辆作业情况。

5.4安全保障

做好职工防冻伤工作,防止发生冻伤事故。做好作业安全防护和教育培训,防止发生交通伤亡事故。

5.5通讯保障

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建立通讯指挥网络,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指挥不间断。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坚持值班在位,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及时查收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指令通知,确保政令畅通。高新区清融雪指挥部通过电子邮箱、传真、电话、群发短信等方式下达指令通知,各成员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联络,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6.宣教培训和应急演练

清融雪指挥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冬季除雪的规定要求,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除雪预案、除雪作业业务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组织职工学习掌握作业技能,了解作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除雪作业。

清融雪指挥部按照除雪工作预案的规定,加强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对除雪专业作业队伍进行拉动,检验作业队伍对除雪工作预案和作业要求、作业技能掌握情况,验证并完善除雪工作预案。

7.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融雪工作预案》。

8.检查督查

除雪工作是涉及冬季人民群众安全生产和安全出行的大事,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结合本区域、本单位、本部门情况制定详细的落实方案,并在指挥、组织、设备、物资等方面做好预案,确保高标准完成除雪任务。清融雪指挥部将对除雪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不重视、不支持、不协调、不配合、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庸政懒政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9.高新区除雪工作职责分工表(详见附件1)

10.高新区重要路口、桥涵明细表(详见附件2、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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