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区公安局拟定的滨海新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活动督查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区公安局拟定的《滨海新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查考评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3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活动督查考评方案
(区公安局)
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消安〔2013〕2号)和新区政府《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3〕39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新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效性,特制本方案:
一、考评机构
成立由副区长郑伟铭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督查考评领导小组。督查考评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考评时间
考评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情况自查上报阶段,各管委会将活动情况总结,各委、局将活动情况总结及所辖内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8月20日前上报区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传真:65270016,电子邮箱:liwencom@163.com)
第二阶段为督察考评阶段,考察组于8月、9月底分别组织两次督查考评,考评成绩计入年底政府考评成绩中。
三、考评方法
根据各管委会,各委、局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督察考评组依据材料上报的及时性、翔实性及现场核查的真实性作为打分依据,每月进行排名通报,对排名后3名的单位主管领导进行约谈并对该单位进行帮扶指导,督促工作落实。
四、考评内容
考评分值为100分,主要对各管委会及各委、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动员部署情况、开展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自评验收情况、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情况、火灾情况等工作进行考评。具体标准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考评表》(附件2)。
附件:1.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统计表(行业系统自查自纠统计表)
2.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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