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滨海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四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自决策作出后按有关规定整理并报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
附件: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2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 作出决策的 时间安排 |
1 | 制定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2.10启动 2023.01完成 |
2 | 制定滨海新区重点支持产业目录(按年度更新)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2.01启动 |
3 | 制定滨海新区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 | 区科技局 | 已完成 |
4 | 制定滨海新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 区交通运输局 | 2022.12 |
5 | 制定滨海新区社区物业管理办法 | 区住房建设委 | 2022.12 |
6 | 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域清理补偿标准 | 区海洋局 | 2022.12 |
7 | 制定滨海新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实施办法 | 区人社局 | 2022.09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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