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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街道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 2024-06-24 10:06      来源: 新村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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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滨党〔2024〕33号)精神,现将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道机构编制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政工作机构

    新村街道设置7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

    1.综合办公室。主要履行机关日常运转管理、行政执法协调等职能。

    2.党建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主要履行党的建设网络内容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职能。

    3.公共服务办公室。主要履行教育、民政、劳动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职能。

    4.公共管理办公室。主要履行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环境保护、房屋管理、人口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能。

    5.公共安全办公室。主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应急处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恐、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等职能。

    6.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履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职能。

    7.财政办公室。主要履行财务管理等职能。

    具体职责严格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区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职责清单》确定

    二、事业单位

    1.保留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党群服务中心,加挂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牌子,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规格科级。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的受理等事务性工作,为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提供保障。

    2.保留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综合治理中心,加挂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网格化管理中心牌子,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规格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平台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承担各类城市综合管理等问题的受理、转办等工作。

    3.保留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退役军人服务站,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规格科级。主要职责是:承担退役军人服务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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