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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2019-2020学年公办中小学教师流动调整方案
索引号: 86-6346-2020-00003
发布机构: 泰达街道
文  号: 滨泰社发〔2019〕11号
主题分类: 教育,基础教育
成文日期: 2019-09-02
发文日期: 2019-09-02
有效性: 有效

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2019-2020学年

公办中小学教师流动调整方案

各相关中小学: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人员优化配置,拟在公办中小学中进行教师流动,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调整原则

基于稳定,共赢发展, 充分协商,平等互利。

二、调整目标

优化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龄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师梯队;支持新建校初中阶段发展,确保区域教育水平优质均衡。

三、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泰达教育系统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张国盛副区长担任组长,曾佳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文教办、党建办、各中小学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教办。

文教办:负责设计流动方案,建立常态机制,协调学校完成教师交流。

党建办:负责教师流动后的人事关系办理,保障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各中小学:负责方案的落实和解释工作,做好交流教师的推荐工作。负责流入教师的年度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

四、交流范围

立足交流目标,泰达街中小学在职校长、教师要以大局为重,除可暂缓交流的情况,应服从交流安排。

五、以下情况可暂缓交流

(一)处于孕期和哺乳期,或患重大疾病并经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二)已有2所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达到3年及以上的教师。

(三)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需要照顾的。

(四)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师,本年度起两年内不纳入交流范围。

(五)下一学年主要承担毕业班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可暂缓一年交流。

(六)经泰达街批准借调的人员,不纳入流动范围。

暂缓交流的教师一年一认定,并报泰达街工委会审核同意。

六、工作程序

1. 召开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的专题会,向各成员单位传达本年度教师流动工作要求。

2. 各校组织全体教师完善教师流动人员信息库。

3. 文教办与流出校、流入校充分协商后,采取自愿报名与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初步确定人员名单。

4. 流动教师名单经泰达街工委会议通过后,由流出校通知相关教师到流入校报到。

5.各校开学后及时完成人事备案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校应站在为区域教育事业发展服务的高度,正确认识此次流动调整,强化大局意识,将此项工作作为构建幸福泰达的重要抓手,以实现泰达教育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使命,正确认识流动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

2.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结合本校实际,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保持和发扬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坚持“雪中送炭”。

3.确保流动教师原有职称不变、薪资福利待遇不变,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流动教师在流入校培训、评优、职称评定优先予以考虑。

特此通知。

附件:2019-2020学年公办中小学教师流动名单

                            2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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