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海滨街道> 政务公开> 最新文件

海滨街行使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17 11:25      来源: 海滨街道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海滨街行使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辖区各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滨党发〔20225号),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委托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行使如下政务服务事权:

    一、政务服务事项及权限

    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

    委托权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新办、延期、变更、补证、注销的接件、受理、审核、审批。

    二、适用范围: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实施。

    三、申请人常见问题:

    1.企业如何办理许可:

    线上途径:可以在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单位账户报件;

    线下办理:可在海滨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大厅报件。

    2.材料清单如何得知:可以在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获取材料清单及相关表格。

    3.从业人员是否需要考证书:无储存经营的企业应该至少有1名主要负责人和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许可有效期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同时包含新办/重新申请、变更、延期换证、注销等多种类型。

    四、材料清单: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该要件滨海新区并未要求无储存企业提交

    咨询电话:022 63186020;022 63199185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