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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沽街关于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16:56      来源: 汉沽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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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精心指导下,汉沽街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机关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行政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汉沽街道办事处负责汉沽街辖区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由汉沽街综合执法大队具体履行执法职责。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汉沽街现有持证执法人员25人,2023年度依法注销执法证件2人,注销原因为工作调动不再在我街从事执法岗位,新增执法人员1人。

    (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2023年度汉沽街在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的案件总数为339(行政检查195件、行政处罚144件、行政强制0件),其中144件行政处罚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137件,适用普通程序7件。罚款金额共计11600元。

    2023年度与2022年度办案量同比,案件总数下降136件,其中行政检查下降114件,行政处罚下降22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新冠疫情结束,各类商户主体恢复正常经营状态,执法人员多采用告诫说理、责令限期改正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促进辖区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2023年汉沽街制定了年度执法计划,现已完成。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汉沽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法定职责和行政管理职能,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对《汉沽街道档案管理制度》、《汉沽街道执法影像管理记录制度》、《汉沽街道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等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和执法行为、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内容、审核范围、审核责任进行明确规范。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道路环境秩序精确整治。汉沽街坚持“定人、定岗、定路段”管理模式,并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全年共清理市场周边及占路经营流动摊贩2400余个,规范店外经营800余个,依法暂扣各类占路经营车辆100余辆,拆除各类灯箱牌匾200余个,清理橱窗贴画400余处。

    2.存量违法建设精准拆除。汉沽街保持全街域、全方位、高效能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筑牢防控屏障,杜绝新增违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存量违建全年共拆除16处,总计612.5平方米。其中重点拆除了困扰居民多年的违建鸽舍7处,共计326平方米;废弃多年的老旧报刊亭6处,共计30平方米。

    3.生活垃圾分类精细管理。建立村居联动机制,针对上级批办、举报多发、群众关注、媒体聚焦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促进管理与执法有效衔接,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主要道路、重点区域等高频举报点位存在的乱扔垃圾违法行为的整治,对社会单位和个人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查处,责令整改80余人,处罚10余人。

    4.城市管理普法精心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宪法宣传周、爱国卫生“宣传月”等重要节点,让执法人员“走出去”,深入村居、学校、市场、超市等一线场所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讲解、咨询互动等方式,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民法典等,提升群众的法律知晓率。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在执法活动中对违法情节轻微或存在安全隐患尚不构成违法的行为,及时开展行政约谈,引导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清单列明事项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2023年实施免罚案件10件。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2023年以来先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10次;依托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和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天津市地方性法规等内容,充分利用系统考试功能,检验学习成果,有效促进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提升。

    (五)执法监督情况。汉沽街不断完善群众监督反馈机制,倾听群众对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和反馈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年共处理12345便民热线转办单1500余件,举报电话1000余件;针对不满意工单,严格细化责任,强化措施,重点推动,积极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已结案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按照《滨海新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2023版)》逐项进行比对,确保案卷执法主体合法、事实认定正确、执法程序规范、法律适用无误。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亟须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对专业法律法规领会不深、学习不细,不善于学习和总结工作经验与教训,执法专业技能水平较低,导致出现“机械执法”、“以罚代管”等现象,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形象。同时还存在行政执法力度不够,缺乏斗争精神的问题。

    (二)执法信息的数据统计和报送亟须统一。当前,上级各部门经常是“来文就要”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数据,导致执法人员费时费力重复上报、多头上报,各种数据量、数据项、时间节点不一致,各行业、各部门、各系统之间还无法实现直接互联互通,监管数据共享亟须统筹深化。

    (三)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和渠道亟须创新。法律宣传方式还不够丰富,仍以法律条文的宣讲、制作法治宣传栏、发放普法资料为主,同时只能通过赠送“宣传手提袋”、“宣传扇子”等方式吸引群众,关注度不高,参与率太低。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思想学习,推进执法法治化。把法治学习纳入常规工作。继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强化法治思维,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积极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调研和基础性研究工作,对占路经营、违法建设等案件集中突出的多发领域,集中排查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加强执法力度,实现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法治水平,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全力保障执法条件,完善执法制度化。一是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重大决策进行事先风险评估,保障政策平稳实施;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法制审核人员的培养和建设,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法制审核的含金量;三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设。

    (三)充分运用网络平台,打造执法数字化。在原有普法工作基础上,创新普法模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宣传载体,通过“微课堂”、“微视频”、“微案例”等形式,阐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使辖区居民真正认识到城市管理的重要意义,强化“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的责任感,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自觉抵制各类城市管理方面违法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023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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