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街道工委、办事处组织机构 |
一、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负责街道纪检监察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
主要履行机关日常运转管理职能。
三、党建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主要履行党的建设、网信、精神文明建设等职能。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要履行教育、民政、劳动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社区建设等公共服务职能。
五、公共管理办公室
主要履行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环境保护、房屋管理、人口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能。
六、公共安全办公室
主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安全监管、反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应急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职能。
七、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履行经济服务、农村经营管理等职能。
八、财政办公室
主要履行财务管理等职能。
九、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武装部
负责办理本辖区的民兵工作,领导本辖区的民兵政治工作。
十一、总工会
团结和动员职工,负责区域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组织建设,参与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问题,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十二、团工委
作为共青团滨海新区区委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共产主义青年团建设工作。
十三、妇联
负责辖区妇女工作。
十四、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十五、应急执法大队
按照街办事处与新区应急管理局签订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规定开展工作。负责新河街道所辖安全生产监管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十六、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承担区行政审批局街镇服务站工作。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的受理等事务性工作,为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群团组织,提供保障。
十七、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
负责所有巡控、监控、交办类平台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承担各类城市综合管理等问题的受理、转办等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的管理。
十八、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承担退役军人服务具体工作。
十九、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工所)
服务街道社区工作者,完善社区服务,组织社区工作者交流学习,承接街道办事处委托的各类社区工作服务项目和其他业务。
二十、新河街司法所
新河街司法所为驻街单位。负责辖区法律宣传教育及服务工作。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