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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道街道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1-03 10:16      来源: 杭州道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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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道街道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指导意见》津消安办【2017】2号的通知,为加快引导和规范我街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原则

    以救早、灭小和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社区为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动街道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街道成立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工委书记张洪义同志和街道办事处主任寿仓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副书记张洪欣同志、办事处副主任顾克祥同志、办事处副主任徐广和同志担任。处级领导及属地公安消防负责人为成员,各社区居委会为成员单位的推动领导小组。

    三、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目标

    按照《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指导意见》津消安办【2017】2号的通知精神,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作为街道综治部门和民政部门“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的内容要求,以及分管公安消防的苗宏伟区长,在创建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各街镇要完成建站80%的工作目标。

    四、社区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

    社区微型消防站按照设置标准,确定消防站人员6名,其中1名站长,5名由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员、社区工作人员等担任。

    五、社区微型消防站标准及器材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方便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每个消防站费用约三万元。

    六、微型消防站工作职责

    按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标准,微型消防站的职能:

    1.规范执勤训练。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并定期开展培训、训练、演练。

    2.开展巡查宣传。安排队员开展防火巡查,向居民群众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尤其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和家庭防火宣传。

    3.实行联勤联动。将微型消防站纳入辖区公安消防部门调度指挥体系,接受业务指导,开展联勤联训,能够做到“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处置”。

    七、建立微型消防站职责分工

    创建微型消防站工作涉及部门较多,按照“对口管理,各尽其责”的工作原则,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1.综治办公室是“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牵头部门,将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纳入综治年度消防安全考核工作,负责微型消防站的日常检查监管。(协助部门建管办)

    2.安全办公室负责牵头对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实施,负责聘请第三方安装服务公司,对微型消防站的器材及标准进行配置把关认定,做好与消防部门的验收对接。(协助部门综合执法)

    3.民生办公室负责微型消防站建设用房的调配工作,将微型消防站的管理纳入社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考核评价体系。义务消防人员的认定及管理。(协助部门党建办)

    八、工作步骤及措施

    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再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各职能部门要采取召开社区一把手的专题会议部署此项工作。结合社区自身实际报送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米的拟建站点位,(包括属地物业服务公司在内)每个社区报送不少于1至2处。

    第二阶段:稳步推进阶段(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根据各社区所报送符合建站的点位,按照建站标准进行制度上墙和消防器材配备安装。安装数量不少于12个。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在建站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建站的力度,提高工作质量,有序推动创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安装数量不少于8个。

    第四阶段:全面落实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相关部门针对各自分工职责,做好日常监管和推动工作,实现社区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满意度提升的目标。创建微型消防站达到80%以上。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是“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社区火灾防御能力,有效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多发的重要举措。

    二是推动工作落实。各职能科室要按照《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指导意见》和《建设社区微型消防站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相互配合,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共同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

    杭州道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30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杭州道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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