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工作,杜绝出现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即日起在全镇组织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根据《2023年滨海新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坚持全链防控、系统治理,切实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所有畜禽应免尽免,不发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区域性暴发流行。
(二)具体目标。
1.严格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村到场到户”要求,疫情包保排查实现全覆盖。对养殖场户排查覆盖面达到100%;加强配合生猪贩运人员和车辆备案管理;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不发生区域性暴发流行。
2.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布鲁氏菌病的群体免疫密度达到在90%以上,所有畜禽应免尽免,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布鲁氏菌病除外)。
3.免疫档案和“天津市放心猪肉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可追溯系统”信息同步,出栏动物免疫耳标加施率达到100%。
4.按计划完成春防专项监测任务。
5.规模养殖场监管实现全覆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达到100%。
6. 除畜禽养殖场户正常出售和合法畜禽屠宰场屠宰以外,活禽销售和现场屠宰交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按照《滨海新区控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的通知>》(津滨控办〔2018〕13号)职责分工,坚持全链条防控,压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关键措施。继续推进养殖场生物安全提升,强化生物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提升生物安全防控条件和能力。落实包村包场包户责任制,开展网格化疫情排查,对生猪养殖场户实施全覆盖、多轮次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实施非洲猪瘟入场抽样检测,掌握病原分布状况和疫病流行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鼓励和扶持养殖场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规范实施生猪产地检疫,强化生猪贩运人员和贩运车辆备案管理,加强运输车辆定位跟踪管理和清洗消毒,严格落实进津指定通道和生猪“点对点”备案管理,严厉打击“空壳洗猪”、调运“三无生猪”(无检疫证明、无牲畜耳标、车辆未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集中强制免疫。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本辖区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协助做好监督检查。”之规定,落实“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免疫工作责任制,按照《2023年滨海新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布鲁氏菌病集中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进一步规范免疫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免疫档案管理办法》《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免疫记录和信息录入工作。春防集中免疫于4月15日前完成。
(三)加强疫情巡查和报告。春防期间,对辖区所有畜禽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巡查,及时掌握强制免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以及畜禽健康状况等情况。对畜禽监测阳性、异常发病死亡等事件,及时开展调查并及时报告。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安排科室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核实、诊断,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依法依规处置。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做好信息搜集和数据分析整理,定期开展疫情风险分析,提出防治指导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消除疫情隐患。
春防期间,启动免疫进度和疫情巡查周报告制度,各村每周上报非洲猪瘟周报表至镇农服中心。2月27日至4月30日期间,每周四上午10点前,镇农服中心将本周的免疫进度和疫情排查情况上报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四)加强宣传消毒和防疫管理。告知畜禽养殖单位和个人,做好场内定期清洗消毒。督促畜禽养殖场户做好人员安全防控工作,强化饲养场户外围防控措施,坚决整治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违规行为,纠正水禽与旱禽混养现象,切实提高饲养场所生物安全水平。
(五)规范做好应急准备。春防期间启动应急值班制度,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重点安排好疫情处置、疫苗供应、疫苗使用等重点岗位的值班人员,切实做好应急人员保障。做好疫苗、防护用品其他应急物资的储备、检查和维护工作,做好应急预备队组建,一旦发生突发动物疫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依法、依规开展处置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政府部署发动、乡镇干部带队组织、乡镇站兽医和村防疫员分片包村”的做法,积极做好春防动员部署,推动春防关键措施落实。各村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春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和落实。
(二)加强镇、村两级协作。镇、村两级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与排查工作。
(三)强化技术指导。镇农服中心及各村要密切配合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切实加强技术人员的免疫、消毒、采样、检测等防疫相关技术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各级各类防疫人员技术水平。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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