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茶淀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按照《条例》第三章规定,本机关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1.公开方式。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滨海新区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http://www.tjbh.gov.cn/jz/channels/13510.html)、政务新媒体(政务微信账号:全景茶淀)、微博(滨海新区茶淀街道办事处)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

2.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茶淀街道办事处名义发布以及茶淀街道办事处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查阅场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滨海新区档案馆、滨海新区图书馆、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查阅政府信息。

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主题分类编排,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若干类别,在各类别下分别显示相关的信息条目,包括索引号、文号、发文日期等。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可在滨海新区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http://www.tjbh.gov.cn/jz/channels/13536.html。

1.申请的形式。

(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滨海新区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tjbh.gov.cn/jz/channels/13510.html)上填写电子版的《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后提交申请。

(2)通过信函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申请应当包括的内容。

(1)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人应明确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提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申请的受理。

受理机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茶淀街道办事处

通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三纬路356号

邮政编码:300480

网上受理:http://www.tjbh.gov.cn/jz/channels/13536.html

(三)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本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上述情况,本机关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的,将书面答复申请人。

3.答复的方式。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行政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4.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中的要求,本机关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茶淀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通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三纬路356号

邮政编码:30048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5694691

传真号码:022-25694691

电子邮箱:bhcdjzhb@tj.gov.cn(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的提出”。)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