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相关链接: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促进高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强化产业链要素支撑,结合高新区实际,在《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暂行)》(津高新管发〔2023〕39号)的基础上修订完成《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25年9月30日印发。
二、适用范围
从事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轨道交通、深海科技、智能制造、医疗类高端装备等领域的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从支持企业发展、科技创新、载体盘活、产业生态完善、新兴产业打造等5个维度,共设置6章、17条内容,通过打造有竞争力的产业引育政策体系,塑造高新区高端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
(一)支持优质企业发展
1.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营收增长情况分梯度给予支持。旨在落实“制造业立市”战略,推动产业规模快速提升。
2.支持企业成长,对营业收入或产值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企业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快速成长。
3.支持企业加大投资,针对实缴注册资本金规模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合理利用资金,提升产业规模。
4.支持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改造,对企业新增购置设备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低碳化发展。
5.支持企业提升能级,针对首次认定为跨国公司总部的企业、首次进入新一年度公布的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名单的企业,给予支持。推进企业向更高能级发展。
(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1.针对企业研发、培育成长为国家级和市级研发机构,给予科技研发支持。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加速产业迭代升级。
2.针对企业成功获批市级“揭榜挂帅”项目的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
3.针对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省级赛区获奖的企业,根据企业情况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创新、高校人员和科研团队创业,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应用。
4.对企业的首席科学家、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同级别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支持。旨在激励企业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打造人才集聚的氛围。
(三)支持企业载体盘活
对盘活存量载体资源的企业,按照企业发展情况给予支持。鼓励企业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提升资源利用率。
(四)支持企业完善产业生态
1.鼓励举办各类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相关赛事、论坛、会议等活动。支持举办各类产业推介活动,拓展招商渠道,宣传高新区高端装备产业优势,营造良好产业氛围。
2.鼓励国家级、天津市级的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深海科技领域行业协会发展。旨在吸引专业社会团体落户,提供全方位产业服务,打造高端装备产业生态。
(五)支持重点行业培优育强
1.支持企业获得低空经济特定资质认证。培育和壮大低空经济产业,推动低空经济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催生更多新业态新模式,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2.支持商业火箭、商业卫星发射并成功入轨。培育和壮大商业航天产业,扩大商业航天产业规模。
3.支持企业获得机器人特定资质认证。培育和壮大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围绕技术突破、企业培育、应用场景、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纵深发展。
四、办法主要亮点
(一)通过多维度支持企业发展。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给予企业针对性的支持,鼓励企业提升能级,促进就业,扶持企业多维度平衡发展。
(二)打造优质产业生态。鼓励企业在生产、研发等方面进行投资,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大对高层次技术人员的吸引,不断优化人才结构。
(三)填补未来产业支持空白。重点支持商业航天、低空经济、具身智能企业发展,鼓励各类活动和各类行业协会为产业赋能。
五、具体内容如何实施
本办法自2025年9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具体政策申报安排以高新区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