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政策解读 |
为进一步促进天津滨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产业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吸引创新资源集聚,完善产业发展要素,推动创新成果高效转化,打造良好产业生态,结合高新区实际,对《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津高新管发〔2022〕19号)进行修订,并于2025年9月20日印发。
区内从事创新药物、医疗器械、医药服务、脑科学等领域的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
本办法支持内容共七条,从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初创企业孵化、产业发展壮大、平台和机构发展、专业投资机构、行业标准和认证、产业生态营造等方面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发展,通过打造有竞争力的产业引育政策体系,塑造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
(一)支持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创新药物研发及产业化、支持仿制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中医药守正创新发展、支持创新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特殊食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生物兽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生物农业发展、支持MAH制度,根据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给予分阶段支持。
(二)支持初创企业孵化:给予房租支持、支持专业孵化载体,吸引生物医药科创企业向滨海高新区聚集。
(三)支持产业发展壮大:支持企业集聚壮大,对区内生物医药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企业年度销售额突破给予资金支持;支持优势产品培育,对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规模突破给予资金支持,对进入医保目录的产品给予资金支持。
(四)支持平台和机构发展:支持重大创新平台,按照项目总投资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前沿创新成果转化,按照平台建设情况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年度合同总金额给予资金支持;支持第三方医疗服务机构,按照年度合同增加金额给予资金支持;支持专业服务机构,给予供应链服务平台建设资金支持,完善生物医药产业基础平台体系。
(五)支持专业投资机构:设立产业基金、支持专业投资基金,对市场化基金给予资金支持,满足区内企业融资需求。
(六)支持行业标准和认证:支持标准建设、支持行业认证、支持国际认证,对取得相关标准及认证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推动打造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七)支持产业生态营造:支持行业组织、支持举办活动,营造活跃、良好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生态。
四、办法主要亮点
(1)关注产业引育。在研发及产业化、科创企业孵化等方面给予支持,既强调自主培育,又强调外部引进。
(2)关注企业成长。对企业规模、产品规模分阶段给予扶持,既强调企业梯度培育,又强调产品优势培育。
(3)关注生态营造。重点对平台和机构、标准和认证、协会和商会给予支持,既强调基础设施硬环境,又强调生态活力软环境。
五、具体内容如何实施
《办法》自2025年9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具体政策申报安排以高新区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