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最新文件

高新区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18 21:09      来源: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高新区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高新区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高新区人社局自2023年8月11日至11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用工所在地为高新区的各用人单位,除已被天津市人社执法总队抽取的用人单位(见附件1:《市人社执法总队随机抽取5家用人单位名单》)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自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11月30日,通过网上申报及提交书面材料、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审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用工所在地为高新区的各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用工情况进行自查,并登录“人易宝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renyibao.com),根据《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操作说明——企业版》(见附件2)填写并提交《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二)现场审核

    1、凡未参加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需在网上报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后自行打印,并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具体清单见附件3)到高新区人社局(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日新道188号综合服务中心3号楼2层3213室),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

    2凡已参加并通过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或已被命名为市级或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用人单位,仅需通过网上进行申报,无需现场审查。网上审查通过后,如有需要,用人单位可携带自行打印的书面审查报告书,到高新区人社局加盖书面审查专用章。

    四、工作要求

    用工所在地在高新区内企业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参加202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对拒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高新区人社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文磊  联系电话:83715598

    附件:1、《市人社执法总队随机抽取5家用人单位名单》;

    2、《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操作说明-企业版》;

    3、《初次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材料清单》。

    高新区人社局

    2022年8月17日

    主办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网站标识码:1201160063  |  备案序号:津ICP备09000137号-4  |   津公网安备 12019202000211
    联系方式:gxqwxb@tht.gov.cn |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主办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网站标识码:1201160063
    备案序号:津ICP备09000137号-4
     津公网安备 12019202000211
    联系方式:gxqwxb@tht.gov.cn |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