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
刘春生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各街镇、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春生任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事务中心主任,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孙世军、汪连国、何绍波任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其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张秀德任天津市滨海新区水政监察事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主任(兼),其区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崔新清天津市滨海新区海监支队支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王从从任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挂职,1年)。
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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