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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促进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1-19 13:59      来源: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商务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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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促进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商贸流通领域产业高质量发展,联通国内国际市场,加快发展内外贸一体化,提高数智化、绿色化、全球化水平,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商务部《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东疆实际,制定《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促进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三章。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意见》制定背景、指导精神及支持对象。

    (二)第二章支持措施。围绕加快商贸经营者提级、开放融合发展、新业态多元化发展,支持数智供应链协同创新,加大经营者融资支持力度,降低跨境贸易交易风险,强化金融创新服务能力,开展试点探索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支持措施。

    (三)第三章附则。明确《意见》支持资金来源、管理原则,有效期及最终解释权等事项。

    三、实施意见》亮点与创新之处

    (一)立足功能定位,突出区域特色

    加快建设改革开放先行区,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东疆综保区港口枢纽、保税监管、产业集聚等独特优势,将商贸流通发展与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深度绑定,政策措施具有针对性,充分发挥平台赋能效应。

    (二)兼顾主体培育,推动协同发展

    加快培育更多国际化企业,引导本土企业树立国际化经营理念,既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也注重中小微企业培育,构建多层次市场主体体系。持续做好港口带物流、物流带经贸、经贸带产业文章,推动流通与制造、物流、金融等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三)坚持开放创新,服务国家战略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共建“一带一路” 等国家战略,在跨境贸易、区域协同流通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高水平开放型商贸流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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