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海新区推进创新立区、打造自主创新升级版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新质生产力提升,落实“创新立区”战略,支撑引领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修订了《滨海新区推进创新立区、打造自主创新升级版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五部分,分为提升创新主体研发能力、提升科创区域载体建设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引育和附则等,共13条内容。
第一部分为提升创新主体研发能力,共2条,包括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发展、支持创新主体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等措施。
第二部分为提升科创区域载体建设水平,共2条,包括支持科创重点区域和重大载体建设、建设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创新加速器)和飞地孵化器等措施。
第三部分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4条,包括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支持数字化科创服务平台建设、科技创新券等措施。
第四部分为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引育,共1条,包括青年创新人才培育措施。
第五部分为附则,共4条,包括组织实施、施行时间等内容。
三、优势特点
一是全链条布局与突出成果转化。紧扣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贯通“创新主体-载体平台-成果转化-人才引育”全链条顶层设计。从创新主体培育与能力提升,到科创载体优化与生态构建,再到科技成果转化,最后落脚于人才这一核心驱动力的引育,聚焦技术交易撮合、概念验证、数字化服务、创新券等关键环节,构建完整政策支持闭环,旨在系统性破解创新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二是强化市场导向与赋能主体。充分体现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支持重点从直接干预创新活动,更多转向搭建平台、优化环境、购买服务,充分激发各创新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三是协同联动发展与明晰职责分工。注重打破行政壁垒和条块分割,强化多层次、多部门的协同联动,明确了区级部门、开发区和街镇三级实施体系在不同政策落实中的具体职责,即压实属地责任,又调动基层积极性,有利于政策快速响应、精准落地、全区均衡覆盖。
四是注重有序衔接与资金效益。明确提出“就高不重复”原则,妥善处理新政策与区内原有相关政策的关系,既保障政策体系稳定性与公平性,又防止重复资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平高效。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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