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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索引号: 8983-11061-2021-00029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1-12-14
发文日期: 2021-12-14
有效性: 有效


津滨政办函〔2021〕7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滨海新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滨海新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滨海新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代理区长单泽峰担任组长,副区长戴雷担任副组长。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网格中心、区消防支队、各街镇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建设委。

二、成立滨海新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代理区长单泽峰担任组长,区委宣传部部长徐恒、副区长张兴瑞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统计局、区交通运输局、国家统计局滨海新区调查队、各街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成立滨海新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代理区长单泽峰担任组长,区委宣传部部长徐恒、副区长张兴瑞担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房建设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各街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局。

上述领导小组职责和成员名单由其办公室自行发文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有关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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