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废止经开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控疫情稳增长的第一批措施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
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各委管企业:
经党委、管委会同意,《党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控疫情稳增长的第一批措施的通知》(津开办发〔2020〕6号)及《党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经开区支持中小企业控疫情稳增长第一批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开办发〔2020〕9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