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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林街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7-20 15:02      来源: 古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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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林街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防止秸秆焚烧污染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按照《滨海新区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街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以绿色发展和支持复种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科技支撑、疏堵结合、依法治理的原则,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利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格局,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小麦秸秆综合利用。以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为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实现全量化利用。

    (二)玉米秸秆综合利用。玉米秸秆以机械化粉碎还田肥料化利用为主,利用率95%以上。

    主要实施秸秆肥料化利用,按照“就地处理、循环利用、方便快捷”的原则,推进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将粉碎还田作为小麦、玉米等秸秆处理利用的主要途径。

    三、补贴标准

    依据《滨海新区202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对上述重点任务落实给予适当的财政资金支持。具体如下:

    对小麦、玉米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市财政和新区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定额作业补助,其中:对小麦实施秸秆粉碎还田作业的给予每亩15元的补助;对玉米(不含当年深松秋季作业的地块)实施秸秆粉碎还田作业并及时进行机耕覆盖作业的给予每亩32元的补助。

    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

    (一)玉米收获机收获作业→秸秆粉碎还田作业→机耕覆盖→机播下茬作物。  

    (二)小麦秸秆还田作业技术路线:小麦联合收割机收获→小麦秸秆粉碎抛洒还田→免耕播种。

    五、作业补助方式

    为确保补助资金高效安全使用,依据《滨海新区202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助资金仍按照“先作业、后补贴”的方式兑付。即:首先由承担项目作业的作业主体,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业。作业完成后,项目实施逐一验收。验收合格后,区农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和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实地抽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区农业农村委向区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区财政局对资金结算涉及的项目实施内容复核无误后,及时拨付作业补助资金。

    六、职责分工

    (一)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科学制定本区域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将秸秆综合利用任务责任到村,将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拨付到作业主体。督导各村按季节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对辖区各村秸秆综合利用完成情况进行初验,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各村委会科学制定本村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将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分配到各农业经营主体或作业主体,将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拨付到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机作业主体。与所属农业经营主体签订秸秆综合利用协议,督导各农业经营主体按季节、按区农委确定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如实统计上报各类农作物种植面积等数据上报街道。加强网格化管理,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时节安排全天候盯防,不得出现秸秆焚烧火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及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各部门互相配合,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巡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巡查力度,保证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对通报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严格核实,对田间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村或农业经营主体取消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三)加大宣传。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营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通过下乡进村宣传、发放明白纸、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大力推广各类秸秆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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