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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禁火令
索引号: 52-6346-2020-00008
发布机构: 滨海高新区
文  号: 津高新区管发〔2020〕11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成文日期: 2020-03-21
发文日期: 2020-03-21
有效性: 有效

禁火令

高新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近日,京津冀多地出现大风天气并引发多起火灾,引起群众广泛关注,春季气候干燥,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在大风天气下,极易导致火势蔓延加快,火险等级较高,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在全区范围内下达禁火令,具体要求如下:

一、企业单位禁火

1.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靠近厂房、仓库、堆垛、货场等禁烟禁火区域。

2.动用明火、电气焊等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必须严格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材。

3.施工现场要注意用电安全,易燃品存放在远离火源、阴凉、通风、安全的地方,随时清理现场杂物,防止易燃可燃物堆放聚集。

4.户外明火作业人员要清理周围可燃物,配备水、灭火器,并现场设置看护人,一旦风力达到5级,应停止一切明火作业。

5.厨房区域必须用火用气不离人,离开时检查用电器具、燃气开关及遗留火种。

6.办公场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负荷用电,要及时检查更换维修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下班前应切断电源。

二、居民百姓禁火

1.严禁随意丢弃烟头火种,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注意清理居室内、阳台、厨房的可燃杂物。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负荷用电,离家切断电源。

3.厨房区域必须用火用气不离人,睡前检查用电器具、燃气开关及遗留火种。

4.禁止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楼内停放、充电,严禁在楼道、楼梯间堆放可燃、易燃杂物,禁止封堵安全疏散通道。

5.严禁烧荒、焚烧杂物等行为,严禁随意丢弃烟头火种。

6.清明节期间提倡文明祭扫,严禁违规祭祀烧纸。

火灾无情,我们必须防患于未然。请广大企业单位、居民百姓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各企业及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禁烟禁火制度,提高防火巡查检查的频次,范围要全覆盖,重点部位要勤查、查细,并保障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值守;广大居民要多关注身边消防安全,发现隐患及时举报,可拨打96119或使用“举报投诉”小程序,积极参与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如遇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按应急预案处置。凡因违反以上规定导致火灾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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