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最新文件

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滨海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57-9640-2021-00001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6-16
发文日期: 2021-06-16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滨海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滨海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2021年滨海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围绕“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历年来我区、各开发区和各街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的公开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等相关部门、各街镇负责落实)

2.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各行政机关的基本信息、联系电话、机构设置、领导信息、下属单位等信息,更新完善权责清单,方便企业群众联系咨询。及时公开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具体措施,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动态更新。加大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和投促局等相关部门、各街镇负责落实)

3.做好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各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各类资金拨付文件的主动公开。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扩大预算绩效公开范围,做好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的公开工作,推动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相挂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各行政机关在本单位政府网站集中公开,按照统一部署向社会公开财政补贴政策清单,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财政部新修订出台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采购信息公开格式,切实做好中标价格的公开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街镇负责落实)

4.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避免措施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围绕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九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做好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各街镇负责落实)

二、围绕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

1.细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优化细化各级各类入学招生考试及转学信息的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辖区内各学校招生方案、招生人数、转学程序、学校情况、录取人数、录取分数、政策照顾考生名单公示等信息,并对招生人数与录取人数不一致的情况进行说明,定期公布转学情况。对于群众高度关注的热门小学、初中、高中,应各选取一所学校,向社会公布录取学生结果。(区教体局负责落实)

2.深化集体土地征收的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提升、以公开补短板的原则,按照《土地管理法》等要求公开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信息,做到环节一步不差、文件一个不少。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要发挥掌握信息全面具体的优势,扎实做好征地批准文件及按规定应公开征地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各开发区、各街镇要围绕本辖区新增建设项目、小城镇建设等,切实做好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在本单位政府网站的主动公开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街镇负责落实)

三、围绕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1.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围绕我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部署要求,聚焦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科学界定政策解读范围,对于政策性文件,都应配发政策解读材料。(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负责落实)

2.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单位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各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做好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以及在实体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台(窗口)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服务。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多媒体、短视频、图片等方式开展解读,减少纯文字形式的解读。重点围绕政策执行口径、执行标准、享受政策的人群范围、新旧政策之间的差异等方面开展实质性解读,避免照抄照搬文件内容催生形式主义问题。(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务服务办等相关部门、各街镇负责落实)

3.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各行政机关要在本单位政府网站设立民意征集或意见征集栏目,集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拟制发文件的意见,助力政策完善,从源头上避免负面舆情的发生。(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负责落实)

四、围绕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各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公开专栏的维护和更新,及时对错链、断链、网页无法打开、内容混杂等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对于已经废止、失效的文件及时在网页上进行标注,不能以文件失效为由删除。(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负责落实)

2.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推进政务公开、政民互动、政务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办、一网通答。围绕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做好对“一类事”政策文件的主题分类,提高分类的精准性和查阅的便捷性。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存在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对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区委网信办、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办、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街镇负责落实)

3.推进行政决策公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畅通企业和群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需要履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的,不能以征求行政机关意见代替向社会征求意见。主动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的决策会议,要将公众列席情况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扎实做好会议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网站上开设会议公开专题,将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予以公开。组织开展政府开放周活动,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丰富拓宽政府开放渠道,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各街镇负责落实)

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行政机关要对本领域、本街镇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进行完善,确保目录涉及事项完整,逐一对照目录抓好公开工作,特别是涉及教育招生录取、土地房屋征收、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事项,确保全部公开。要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各个业务办理系统,实现业务办理完成、信息同步公开。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和街镇有关会议的制度,做好列席会议工作。区民政局、各街镇要督促做好村(居)务公开,指导村(居)委会重点公开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基层自治信息,使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互融合。(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各街镇负责落实)

五、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1.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要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使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成为给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从严从紧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对依申请答复的把关,健全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规部门(法律顾问)审件、主管领导核准的工作流程,确保答复意见清晰明了,引用法规条款适用准确,办理时限符合要求。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合理确定申请的件数,避免引发争议,保障申请人的合理信息需求。(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负责落实)

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各街镇负责落实)

3.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按照公共企事业单位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信息公开规定,做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负责落实)

六、围绕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1.加强工作指导。各开发区、各部门、各街镇要从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年内不少于一次。要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做好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要对在推工作、抓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2.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确保人员相对稳定,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不断提升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切实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3.狠抓任务落实。各开发区、各部门、各街镇对今年要点提及的工作任务,应及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要点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评分依据。要对2020年度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要将今年要点落实情况全部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