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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平台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1-11063-2021-00005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  号: 津滨政办发〔2020〕26号
主题分类: 商贸口岸,电商
成文日期: 2020-11-13
发文日期: 2020-11-16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加快平台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滨海新区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平台经济是创新发展的新型经济形态,是经济发展新动能,对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滨海新区平台经济实现了较快发展,引育了云账户、58到家等一批龙头企业。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有关精神,抢抓新的机遇,加快发展平台经济,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坚持强力“引”、精心“育”,落实“四个一批”的工作目标,即引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平台企业,打造一批国内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物流服务平台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一批国内领先的信息消费、家庭服务、健康医疗等细分领域平台,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平台经济聚集区,促进新区平台经济加快发展。到2025年,引育100家左右在国内有较强影响力的平台企业,扶持10家左右全国领先的平台经济标杆企业,打造1-2个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的平台经济集聚区。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电子商务平台。加快推动58到家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美团-大众点评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本土电商示范企业做大做强,成为行业领先、覆盖全国的领军型平台企业。借重用好首都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运营结算中心落户。推动零售企业积极开拓线上业务,进一步加快发展互联网销售。不断完善配套服务,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入驻,扶持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发展,扩大产业集聚效应。(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着力打造跨境电商平台。以建设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借助政策先行先试、产业配套完备、海上航线丰富等优势,打造辐射三北的跨境电商集货分拨中心和跨境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推动新区成为华北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高地。积极打通跨境电商多种出口模式,发挥网易考拉、京东全球购、小红书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着力引育跨境电商知名企业,不断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积极培育跨境电商市场主体, 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做好通关、金融等多方面服务,帮助跨境电商B2C、B2B电商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支持龙头企业、贴牌加工企业和传统出口企业触网上线,通过在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和重点海外市场本土平台开设网店,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推动提升仓库的仓储条件,使其适应跨境电商业务发展需要,完善跨境电商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办公室、天津新港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天津港集团)

(三)着力打造交易结算平台。优化提升天津粮油商品交易所、天津联合化工商品交易中心、天津联合商品交易所等商品类交易场所,拓展交易所服务功能。组织协调供应链企业、贸易商、生产企业等上下游企业与交易场所开展对接交流活动,壮大交易场所企业经营规模,发挥交易平台作用。发挥天津金融资产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平台企业作用,积极拓展企业登记结算业务,培育天津金融登记结算交易场所做好登记、托管、结算工作。积极引育企业结算中心,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支持中新天津生态城建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综合开展大数据交易试点,围绕大数据产业链关键环节,推动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促局、区金融局、区委网信办、区科技局、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着力打造物流专业服务平台。提升物流智能化水平,推广物联网技术,加强物流企业订单处理、需求分析、数据安全管理,促进物流业经营模式创新。支持现有仓库数字化改造,建设一批数字仓库。通过提升物流设施自动化程度,提高物流技术应用水平,为新区智能物流发展创造基础条件,提高配送和仓储管理效率。建设统一高效物流信息平台系统,促进信息技术、港口业务、管理体制融合发展,提高信息技术在港口竞争力中的支撑作用。加强冷链物流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在鲜活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普及应用,构建冷链物流全程监控服务平台,完善冷链物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体系。通过建设智能物流云平台、完善城市配送体系、提升区域物流园区节点,形成新区智能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管理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

(五)着力打造创业创新平台。聚焦引育新动能,充分发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国家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国家级平台作用,突出资源政策优势,整合各类科创服务平台,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共享资源,支撑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提升创业创新效能。建立健全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大力开展供需对接、集成供应链等创新型应用,推动各类平台、团队协同互动,打造一批创业创新资源有机结合的孵化基地和创客空间。鼓励建设产学研合作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创办技术咨询、技术交易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推广和产业孵化,打通科研成果与市场接轨通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政务服务办、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着力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推动“天河工业云”向工业互联网平台升级,推动“工业企业上云”,更好地服务工业类企业。积极引育工业互联网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主导产业链,完善配套支撑产业链,壮大产业供给能力。围绕研发设计、采购供应、生产制造、运营管理、仓储物流、产品服务等应用领域,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全面优化各个环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工业APP优秀解决案例。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发展。(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 着力打造金融服务平台。积极支持银行机构、支付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培育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发挥好“银政通”科技金融线上服务平台作用,构建“互联网+政府服务”模式,运用“线上+线下+指尖”,在银行传统信贷评估手段基础上,增加对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评估,推动银行降低债权门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搭建金融机构与企业的线上对接平台,为科技企业介绍特色贷款产品并进行在线咨询。抓住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机遇,发挥中心商务片区商业保理集聚优势,积极探索在线保理业务创新。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积极与龙头企业合作,搭建服务上下游链条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和投促局、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

(八)着力打造区域特色服务平台。适应居民消费转型发展趋势,聚焦文化、旅游等新兴消费领域,加快打造个人新兴消费服务平台,在业务监管、市场合作方面适当向区内消费服务平台倾斜。探索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新兴医疗健康服务,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等区域医联体为载体,运用蓝卡健康互联网信息化平台,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远程视频医疗网络会诊平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面广的远程医疗服务网。探索互联网+医疗首诊制试点,打通医保支付通道,支持线上线下医疗问诊+药品销售一体化运营。推进新区教育云平台建设,通过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深度融合,搭建涵盖核心应用的教育云平台,同时汇聚第三方优质资源及应用,面向老师、学生、家长提供相关教学服务。构建集创意设计、展览展示、采购交易、支付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活服务平台。促进社交平台发展,发挥好体验式消费与口碑营销的作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民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具体举措

(一)加大平台企业招商力度。各开发区要把平台企业招商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明确专门的招商局负责平台企业招商。瞄准国内外具有发展潜力的平台经济总部、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积极开展招商工作,推动项目落户新区。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和基地型项目,优化布局结构,推动上下游产业配套、融合发展,有效拓宽平台经济的发展空间。积极开展以商招商,服务好现有平台企业,促进企业扩资、增资,吸引更多平台企业聚集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积极培育本土平台企业。支持云账户、天物大宗、欧贸中心、根都科技等本土示范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带动力和影响力的龙头型平台企业。充分挖掘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展潜力,培育一批中小型专业化互联网平台企业,丰富和优化互联网平台经济生态环境。着力引育平台经济人才,积极与市平台经济产业(人才)联盟对接,发挥人才对平台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支持平台企业开展融资。积极支持成长型、创新型平台企业以多种途径上市融资。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平台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产业链融资等创新实践。支持平台企业以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推动商业银行积极稳妥开展平台企业贷款业务。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区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打造平台经济聚集区。以“京津冀科技网红孵化基地揭牌”为契机,探索“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充分发挥茱莉亚学院、滨海高铁站、滨海文化中心、北塘古镇等“网红打卡地”场景优势与自贸区政策优势,把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中心商务片区打造成为网红经济聚集区。积极推进滨海高新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和发展跨境电商生态圈和产业链,积极打造集跨境电商、美工设计、仓储物流、跨境金融支付等于一体的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鼓励更多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入驻,营造跨境电商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区领导联系重点平台企业机制,充分听取平台企业家意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为平台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部门要依据本部门职责,把发展平台经济作为工作重点。其中:区金融局牵头负责推动金融类交易结算平台的发展工作;区人社局牵头负责推动人力资源平台的发展工作;区科技局牵头负责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的发展工作;区商务和投促局牵头负责推动大宗商品交易类平台的发展工作;区卫健委牵头负责推动医疗共享平台的发展工作;区教体局牵头负责推动教育平台的发展工作;区政务服务办做好平台经济的审批指导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做好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保障工作;区税务局做好财税政策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配套方案。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发展平台经济作为“三考合一”内容,加大考核力度。要做好新区大力推动平台经济发展的宣传工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税务局)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用好用足国家和市有关平台经济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新的支持政策。结合新区实际,发挥好滨海产业发展基金作用,促进平台经济加快发展。实行“一企一策”,加大龙头企业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平台企业招商政策,在市场环境、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尽快营造有利于平台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支持有优势、有潜力的平台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促局、区税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信息基础设施。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为目标,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优先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全覆盖。到2020年底,实现滨海新区核心区5G网络全面覆盖;到2021年,实现5G网络全区覆盖,并积极拓展5G应用。(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各相关部门)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平台经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允许个体工商户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证明或区内平台企业提供的集群地址办理登记,进一步放开平台企业市场准入。落实“一照多址”,有效破解经营场所难题。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对平台的日常监测。科学合理界定平台责任,加强平台经济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平台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监管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修复机制,为平台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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