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2020-2023)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16〕86号)有关部署,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0号)要求,结合滨海新区深化改革、强化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以及视察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的指示精神,围绕新时期滨海新区建设国家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城市建设新标杆的战略定位,以增强滨海新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为根本,发挥知识产权的市场激励机制作用,聚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立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工作机制,优化知识产权创造的产出质量,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范畴,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搭建区域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构建开放、多元、共生的知识产权运营生态系统,促进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
——坚持创新引领,深化改革。以知识产权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作用,创新工作机制和措施,采取重点突破和示范引领,探索出具有滨海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
——坚持需求导向,高质发展。以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和产业迈向中高端为目标,围绕促进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优化体系、完善布局,强化知识产权运营对产业发展的服务与支撑作用。
——坚持政策集成,融合发展。以全球知识产权资源为背景,利用好国内、国际知识产权两种资源,着力打通知识产权运营链条,加强政策集成和资源集聚,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机构、资本、产业、人才等要素融合发展,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与实体产业相互融合、相互支撑。
——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绩效。找准机制创新和项目推进中的工作重点,突出特色、协同发力,打造精品项目和工作亮点。强化项目实施绩效管理,密切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制度,构建政策完善、运营规范、体系健全的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知识产权引领创新经济、品牌经济和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能够有效支撑滨海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3年,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提升知识产权产出新水平。有效专利数量达到85000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0件;注册商标总量达到90000件。
——推动知识产权价值新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和地理标志产品产值显著提升;认定50项知识产权自主性和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实施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15个,打造5个国家产业类专利导航示范项目,完成30个创新主体微导航;形成15个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2个区域商标品牌及2个优质地理标志产品。
——培育知识产权发展新动能。200家创新能力较强、知识产权基础较好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实施专利强企工程,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建设知识产权特色园区和特色小镇;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微企业1200家。
——实现知识产权转化新突破。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20%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均增幅30%以上,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40%以上;支持100家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推动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2单,有效促进高价值专利组合融资。
——构筑知识产权服务新体系。建设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1家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培育5家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吸引扶持30家专业化、市场化、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养引进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人才300人以上;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滨海新区产业发展能力。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打造“硬核滨海”和“品牌滨海”
1.实施专利导航项目
建立以创新发展需求为导向、成果应用为目标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出台《滨海新区进一步完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的指导意见》,形成产业转型与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企业创新与核心专利产出彼此支撑的新格局。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做好专利导航成果的交流分享及应用评价。聚焦信创、新能源、智能制造、海洋装备等产业,围绕产业规划、科技项目等政府决策,实施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15个,打造5个国家产业类专利导航示范项目。面向高校院所和企业实施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企业经营类等专利导航项目30个。(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
2.推进品牌战略发展工程
加大区域商标品牌培育力度。围绕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及滨海新区特色产业,培育2个区域商标品牌。鼓励优势企业进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打造全球知名品牌。(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
加快培育地理标志品牌。制定《滨海新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行动计划》,培育优势产业,打造区域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支撑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依托滨海新区特色农产品行业组织等,大力培育2个有影响力的地理标志产品。探索地理标志与商标、版权、专利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实现地理标志产品销售收入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新闻出版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
3.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和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核算制度
探索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评定标准,编撰《滨海新区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和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指标,分别建立并实施城市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将专利密集型产业纳入鼓励发展的产业范围,加大对专利密集型产业知识产权融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4.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试点认定
制定《滨海新区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完善政府采购等扶持政策,优先选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围绕滨海新区主导产业,认定50项知识产权自主性和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
(二)支持创新主体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支撑“产业转型”和“企业赋能”
5.实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撑计划
结合滨海新区引育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实施专利强企工程,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开展发明专利“清零”,提高PCT专利申请量,加快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支撑产业转型。组织滨海新区创新能力优势企业评选活动。助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科创板上市,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分析、风险预警与应对等工作,降低企业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支持建设知识产权特色园区和特色小镇。(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金融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
制定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规范,设定托管机构的准入条件、审批程序和行为规范,建立行业自律与政府事后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建立由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体系,依托平台提供的基础性服务及服务机构提供的差异化服务,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微企业1200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
6.支持中小企业对接转化专利技术
依托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第三方专业机构,筛选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专利技术,对专利数据进行深度加工,丰富信息供给内容。鼓励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等主动对接滨海新区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创新专利技术许可模式,降低或缓收相关专利实施许可的一次性费用,降低创新主体专利技术获取门槛,重点扶持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支持100家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举办滨海新区创新创业·专利转化大赛。(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单位: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
7.推动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提质增效
完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扶持政策和奖励制度。组织认证机构在认证过程中开展认证有效性评价,并将创新主体贯标前后的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提升情况作为评价依据。充分利用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推动滨海新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高质量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累计通过贯标认证企事业单位超过200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教体局,区国资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
8.引导规范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
依托滨海新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成立若干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构建专利组合及专利池,增强重点产业的汇聚作用,提升产业竞争力。强化联盟法律意识,加强联盟日常活动管理,规范联盟建设。(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各开发区管委会)
9.构建创新能力评价应用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由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牵头,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要素,以技术、人才、产品、信用为配套指标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用体系,为滨海新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园区集合授信等提供技术支撑。奖励创新能力优势企业。(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局,区科技局)
10.建立知识产权融资“一站式”服务基地
立足滨海新区优势产业,聚集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资源,支持高新区建立知识产权融资“一站式”服务基地。重点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制度创新发展路径探索,推动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有效融合,进一步激活知识产权价值链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开发适用于金融、交易、司法、财税等不同运用场景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型及工具。充分发挥天津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探索推广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融资租赁等创新金融产品。建设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专家库,打造高水平专业化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为滨海新区知识产权重要评估、规划、重大决议和特殊案件会商提供咨询。(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局,天津自贸办,高新区管委会,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和风险保障作用,设立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建立政府支持下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银行等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融资风险共担机制。推动专利、商标质押政策互通,扩大知识产权融资规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均增幅30%以上。(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局)
11.推动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围绕经开区、保税区、高新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五大核心产业聚集优势凸显的开发区,以产业集群高价值专利组合为基础,构建知识产权证券化底层资产,支持金融机构和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积极复制借鉴现有成熟经验,构建具有滨海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落地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2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12.探索产业园区集合授信融资模式
围绕滨海新区国家自创区、天津自贸试验区“双自”联动建设优势,支持华苑产业园、未来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快园区形成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探索开展面向园区产业专利集群、区域商标品牌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
(四)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推进“集成服务”和“高效服务”
13.建成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采用“1+2+N”模式建设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高标准建成1个高新区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高质量建设2个经开区、保税区市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高水平建立N个产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站,形成全区知识产权服务“一张网”。(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保税区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各街镇)
做好集聚载体基础设施建设,在高新区专辟场地建设天津市首个知识产权服务业汇集中心,载体面积3000平方米,吸引扶持30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汇集专利、商标、金融、咨询、评估、维权保护、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促进京津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协同发展,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实现企业解决知识产权问题“最多跑一地”。借重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势,打造全国首个知识产权生态园。(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和投促局,区金融局)
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出版社、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发挥知识产权大数据、人才、资金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探索成立京津冀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联盟。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公安局,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
14.搭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负责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及运行工作。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构建知识产权统计分析数据动态更新检索信息化系统、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网络、搭建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成果展示空间,开展企业托管、技术对接、人才培训等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
15.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放大服务业集聚区“集聚效应”,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工作原则,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支持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和转移转化等项目。围绕滨海新区特色主导产业,吸引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等参与运营中心建设,建设5家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创建国家级运营中心。培育形成15个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开展产业特色知识产权评估评价,建设产业特色知识产权数据库,实现创新主体专利分级分类管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
16.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纳就业,通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等途径,组织服务机构与高校毕业生对接,支持中小学校建立知识产权科普基地。完善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训体系和引进政策,鼓励企业、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等参加知识产权培训,培育引进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人才300人以上,形成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单位: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
成立市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作联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和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组成,负责统筹推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滨海新区区长和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局长任组长。(牵头单位:区政府)
成立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滨海新区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财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知识产权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天津自贸办、区考核办、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政务服务办、各街镇和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财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立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建设。组建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专家库。建立专家库管理规范,明确入库专家权利义务。引导建立知识产权运用促进行业组织,形成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家智库等多方参与、共同推动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政务服务办)
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滨海新区按照1:2进行配套,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向知识产权运营领域汇集,共同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各类金融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确保用于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域建设的资金比例不低于40%,以市场化方式使用的资金比例不少于40%。(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招商引资
开展以专利、商标为主,辅之著作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为特色的招商引资。以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的交易运营平台、新型智库、投资公司、运营投资基金、银行为目标,以培育和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抓手,落实知识产权招商引资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项目平台、知识产权总部经济集聚。(牵头单位:区商务和投促局,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版权局,区金融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
(五)政策引导
加强产业、科技、金融、贸易、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导向,将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作为各级科技项目立项、科技项目验收、科技评奖的重要条件,促进知识产权成果推广应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支持力度。落实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费用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加强法制保障和制度建设,建立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金融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人社局,区各税务局)
做好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统计调查工作,定期上报动态信息,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年度工作总结。建立合理可行的考核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开展阶段性评估,分年度进行绩效评价,并在工作结束后进行总体评价。细化分解重点任务指标到各开发区和街镇,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人社局)
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移动终端等媒体,加大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加大对典型企业、典型模式的宣传力度,推动知识产权运营业态健康蓬勃发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
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指标对照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体系建设指标对照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国家要求 目标值 | 2020年目标值 | 2021年目标值 | 2022年目标值 | 2023年 目标值 |
1 | 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 | 20% | 20% | 20% | 20% | 验收 |
2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均增幅 | 30% | 30% | 30% | 30% | 验收 |
3 | 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 | 40% | 40% | 40% | 40% | 验收 |
4 | 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的中小企业数量(家) | 100 | 0 | 50 | 100 | 验收 |
5 | 推动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数量(单) | 1 | 0 | 1 | 2 | 验收 |
6 | 实施产业专利导航示范项目数量(个) | 5 | 0 | 0 | 5 | 验收 |
7 | 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数量(家) | 200 | 20 | 100 | 200 | 验收 |
8 | 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家) | 1000 | 0 | 600 | 1200 | 验收 |
9 | 建设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数量(家) | 1 | 0 | 1 | 1 | 验收 |
10 | 培育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数量(家) | 3 | 0 | 2 | 5家 以上 | 验收 |
11 | 有效专利数量(件) | 自定指标 | 65000 | 75000 | 85000 | 完成 |
12 | 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自定指标 | 10000 | 13500 | 18000 | 完成 |
13 |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自定指标 | 35 | 45 | 60 | 完成 |
14 | 拥有有效专利的企业增幅(家) | 自定指标 | 10% | 10% | 10% | 完成 |
15 | 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个) | 自定指标 | 0 | 10 | 15 | 完成 |
16 | 创新主体微导航项目(个) | 自定指标 | 0 | 20 | 30 | 完成 |
17 | 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个) | 自定指标 | 0 | 10 | 15 | 完成 |
18 | 认定专利密集型产品(项) | 自定指标 | 0 | 30 | 50 | 完成 |
19 | 注册商标总量(件) | 自定指标 | 80000 | 85000 | 90000 | 完成 |
20 | 培育区域商标品牌(个) | 自定指标 | 1 | 1 | 2 | 完成 |
21 | 培育优质的地理标志产品(个) | 自定指标 | 1 | 1 | 2 | 完成 |
22 | 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运营人才(人) | 自定指标 | 0 | 180 | 300 | 完成 |
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
建设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打造“硬核滨海”和“品牌滨海” | 1.实施专利导航项目 | 1.1出台《滨海新区进一步完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的指导意见》。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教体局 区科技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商务和投促局 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街镇 |
1.2做好专利导航成果的交流分享及应用评价。 | ||||
1.3实施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15个,打造5个国家产业类专利导航示范项目。 | ||||
1.4面向高校院所和企业实施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企业经营类等专利导航项目30个。 | ||||
2.推进品牌战略发展工程 | 2.1培育2个区域商标品牌。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街镇 | |
2.2鼓励优势企业进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 ||||
2.3制定《滨海新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行动计划》。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农业农村委 区新闻出版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街镇 | ||
2.4培育2个有影响力的地理标志品牌。 | ||||
2.5探索地理标志与商标、版权、专利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实现地理标志产品销售收入显著提升。 | ||||
3.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和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核算制度 | 3.1编撰《滨海新区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统计局 区金融局 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
3.2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指标,建立并实施城市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 | ||||
3.3制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指标,建立并实施城市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 | ||||
3.4加大对专利密集型产业知识产权融资支持力度。 | ||||
4.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试点认定 | 4.1制定《滨海新区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区财政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街镇 | |
4.2认定50项知识产权自主性和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 | ||||
(二)支持创新主体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支撑“产业转型”和“企业赋能” | 5.实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撑计划 | 5.1实施专利强企工程,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开展发明专利“清零”。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科技局 区金融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街镇 |
5.2助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科创板上市,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分析、风险预警与应对等工作。 | ||||
5.3支持建设知识产权特色园区和特色小镇。 | ||||
5.4制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规范,设定托管机构的准入条件、审批程序和行为规范。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街镇 | ||
5.5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微企业1200家。 | ||||
5.6组织滨海新区创新能力优势企业评选活动。 | ||||
6.支持中小企业对接转化专利技术 | 6.1筛选符合滨海新区中小企业需求的专利技术,对专利数据进行深度加工。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区教体局 区科技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街镇 | |
6.2创新专利技术许可模式,降低创新主体专利技术获取门槛。 | ||||
6.3支持100家以上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 | ||||
6.4举办滨海新区创新创业·专利转化大赛。 | ||||
7.推动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提质增效 | 7.1完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扶持政策和奖励制度。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教体局 区国资委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街镇 | |
7.2开展贯标认证绩效评价。 | ||||
7.3累计通过贯标认证企事业单位超过200家。 | ||||
8.引导规范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 | 8.1成立若干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区政务服务办 各开发区管委会 | |
8.2构建专利组合及专利池。 | ||||
8.3加强联盟日常活动管理,规范联盟建设。 | ||||
(三)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现“便捷融资”和“多元融资” | 9.构建创新能力评价应用体系 | 9.1建立滨海新区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用体系。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金融局 区科技局 |
9.2奖励创新能力优势企业。 | 区科技局 | |||
10.建立知识产权融资“一站式”服务基地 | 10.1支持高新区建立知识产权融资“一站式”服务基地。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金融局 天津自贸办 高新区管委会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 | |
10.2开发适用于不同运用场景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型及工具。 | ||||
10.3探索推广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融资租赁等创新金融产品。 | ||||
10.4建设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专家库,打造高水平专业化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 | ||||
10.5设立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财政局 区金融局 | ||
10.6推动专利、商标质押政策互通,扩大知识产权融资规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均增幅30%以上。 | ||||
11.推动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 11.1落地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2单。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金融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 | |
12.探索产业园区集合授信融资模式 | 12.1支持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开展面向园区产业专利集群、区域商标品牌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金融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街镇 | |
(四)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推进“集成服务”和“高效服务” | 13.建成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 13.1建成1个高新区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 高新区管委会 经开区管委会 保税区管委会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 各街镇 |
13.2建设2个经开区、保税区市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 ||||
13.3建立N个产业园知识产权服务站。 | ||||
13.4做好集聚载体基础设施建设,载体面积3000平方米,吸引扶持30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打造全国首个知识产权生态园。 | 高新区管委会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商务和投促局 区金融局 | ||
13.5探索成立京津冀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联盟。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政务服务办 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街镇 | ||
13.6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公安局 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街镇 | ||
14.搭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 | 14.1建立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区人社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街镇 | |
14.2构建知识产权统计分析数据动态更新检索信息化系统。 | ||||
14.3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网络。 | ||||
14.4搭建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成果展示空间,开展企业托管、技术对接、人才培训等服务工作。 | ||||
15.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 15.1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教体局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金融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街镇 | |
15.2建设5家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创建国家级运营中心。 | ||||
15.3依托产业运营中心,培育形成15个高价值专利组合。 | ||||
15.4开展产业特色知识产权评估评价,建设产业特色知识产权数据库。 | ||||
16.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16.1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纳就业。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区教体局 区人社局 区商务和投促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街镇 | |
16.2完善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训体系和引进政策,培育引进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人才300人以上。 | ||||
16.3支持中小学校建立知识产权科普基地。 | ||||
(五)保障措施 | 组织保障 | 成立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 |
队伍支撑 | 成立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人社局 区政务服务办 | |
组建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专家库。 | ||||
引导建立知识产权运用促进行业组织。 | ||||
资金保障 | 滨海新区按照1:2进行配套支持。 | 区财政局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 | |
确保用于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域建设的资金不低于40%,以市场化方式使用的资金不少于40%。 | ||||
招商引资 | 开展以专利、商标为主,辅之著作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为特色的招商引资。 | 区商务和投促局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版权局 区金融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街镇 | |
政策引导 | 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导向。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技局 区金融局 区商务和投促局 区人社局 区各税务局 | |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支持力度。 | ||||
落实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 ||||
监督考核 | 做好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统计调查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人社局 | |
建立合理可行的考核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开展评估。 | ||||
细化分解重点任务指标到各开发区和街镇,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 ||||
宣传推广 | 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宣传活动。 |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街镇 | |
加大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 | ||||
加大对典型企业、典型模式的宣传力度。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