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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等两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索引号: 1-452-2019-00001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  号: 津滨政办函〔2019〕7号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政府法治
成文日期: 2019-04-17
发文日期: 2019-04-17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

新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

领导小组等两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滨海新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滨海新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区推进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两个议事协调机构的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情况通知如下:

一、滨海新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审议本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安排;统筹协调、解决本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涉及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装备、经费保障等重大事项和问题;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杨茂荣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张 健 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成 员:蒋凤刚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国平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档案局局长

于 浩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公务员局局长

陈云山 区委网信办主任

高长明 区委编办主任

张凌霄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金海 区司法局局长

梁宣健 区财政局局长

窦文生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 斐 区政务服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金海兼任。

领导小组在有关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滨海新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区推进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动滨海新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各项工作,抓好各类资源整合,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协商推进计划,督促各部门协调配合,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郎 东 副区长

副组长:孙家旺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义华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成 员:于 浩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公务员局局长

孙 斌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王 敏 区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周凤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立民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长青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段 寒 区金融局副局长

肖振学 区气象局纪检组长

张建东 区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办公室主任由李长青兼任。

领导小组在有关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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