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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1-6345-2020-00001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  号: 津滨政办函〔2020〕2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1-16
发文日期: 2020-01-16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滨海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滨海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推动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相关任务;统筹协调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定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各开发区、各部门、各街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区人民政府分管人社工作副区长

副组长:区人社局局长、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区财政局局长、区住房建设委主任、区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教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信访办、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税务局、区总工会、人民银行滨海新区支行,各街镇分管负责同志。

三、职责分工

人社部门负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侦办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负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和监督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情况,严肃查处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人民法院负责畅通绿色通道,及时审查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已经判决农民工胜诉的案件,推动执行落实到位。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政务服务部门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财政部门负责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国资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区直属国有企业发挥表率作用,完善农民工用工管理,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其他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负责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各开发区、各街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根治欠薪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对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进行部署、推动、督查落实;沟通、对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相关督办事项;牵头做好市级考核迎检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分管劳动关系工作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调整。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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