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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索引号: 100899-5256-2017-00090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  号: 津滨政办发〔2017〕 135 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成文日期: 2017-10-23
发文日期: 2017-10-23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

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由于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区政府决定,滨海新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一、领导小组

 长:郭景平  副区长

 员:陈长顺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朱振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长春 区卫生计生委主任

杨春明 区公安局副局长

王会胜 区民政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计生委主任李长春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参与组织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项目,落实情况的专项调查或督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工作。

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有关任务的落实。

区公安局。负责认真落实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为流动人口在办证、租房管理等方面提供便利优质的服务,积极配合区卫生计生委做好相关工作。

区民政局。在开展有关救助优惠政策时,将流动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纳入救助范围,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区财政局。负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为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并对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指导。

区卫生计生委。具体负责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项目的组织实施,总结推广服务管理机制创新工作,积极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总结评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02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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