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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落实天津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索引号: 1-451-2018-00002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  号: 津滨政办函〔2018〕33 号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政府法治
成文日期: 2018-07-11
发文日期: 2018-07-11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滨海新区落实天津市2018年度依法

行政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2018年度市人民政府对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的各项指标任务,根据区各有关部门职能,按照与市考核责任部门对口衔接的原则,将区政府承担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牵头落实。现将《滨海新区落实天津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并与市级考核责任部门做好对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11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落实天津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及方式

市考评部门

区牵头部门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

依据《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津审20182〕号),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审批办

区行政审批局

2.依据《行政许可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围绕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的要求,加大减权力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和服务供给水平。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审批办

市政府法制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法制办

3按照事项法定、条件法定、材料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定原则,精简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规范行政审批环节。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审批办

市政府法制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法制办

4.依法依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网上审批办理、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审批办

市政府法制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法制办

(二)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

5.依据《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及时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依法增加、取消、修改行政职权。

根据督查检查结果以及机构改革工作权责清单的调整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

市编办

区编办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三)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提升服务和协作水平。

6.推动构建京津冀区域协同立法机制,在立法过程中加强与京冀两地的沟通联系,在具体立法项目中加强区域协作。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7.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构建目标同向、措施一体、共同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逐步实现行政执法、纠纷解决协调联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根据制度建设情况和督促指导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参与京津冀联合执法情况等综合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四)强化市场监管职能。

8.领导本区所属执法部门开展双随机联合检查活动,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推动和监督。

根据检查工作统计结果评定。

市市场监管委

区市场监管局

9.加强对区级行政机关联合奖惩工作的组织推动,落实联合奖惩工作措施。

根据制度建设和推动落实情况,结合日常统计结果综合评定。

市市场监管委

区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10.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环保局

区环境局

(六)本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11.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扎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积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

1.认真研究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反馈意见。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2.本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三)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3.本级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无迟报、漏报、超期集中报备等现象。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4.按时回复市政府法制机构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认真落实市政府法制机构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

(四)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5.建立并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五)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6.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根据清理结果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完善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并指导监督区所属部门和街镇深入落实,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根据专项检查以及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2.加强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根据专项检查以及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三)加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3.完善专家论证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智库专家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政府依法科学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根据法律顾问工作季度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书面评定,季度报告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至25日报送,最后一个季度的报告应于最后一个月的10日至15日报送,相关材料包括工作台账、会议纪要、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制度等。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四)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责任追究。

4.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

根据专项检查以及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五)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建立健全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工作程序,进一步提升增量文件的审查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根据季度报告、专项检查以及日常统计结果等评定。公平竞争审查季度报告应包括印发政策措施目录、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目录、统计表及工作总结等内容,并于每季度结束后第一个月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

市发展改革委

区发展改革委

6.按时完成存量文件清理相关工作。

根据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发改价检〔201873号)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情况评定。

市发展改革委

区发展改革委

7.本级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时,督促指导起草单位说明相关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1.按照要求,组织做好2018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换证工作,保证执法人员在考试中遵守考场纪律,无作弊现象,且一次性考试通过率在95%以上。

根据专项检查以及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2.按要求做好执法证件申领注册制证工作。

3.按时更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的执法人员信息。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4.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调整,并监督执行情况,确保行政裁量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统计以及案卷评查结果等综合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5.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运用机制解决执法部门间权限争议。

根据专项检查、日常统计结果综合评定,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予以相应扣分:

1.由于未处理好执法部门间的执法权限,致使执法部门推诿扯皮,导致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

2.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的结果中,存在因执法权限不清,未及时通过协调机制解决,导致不作为不担当的情况。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行政执法程序正当,适用法律正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6.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根据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津检会[2017]1号),情况以及日常统计结果综合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7.严格实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职权清单动态管理,督促、指导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根据机构改革和权责清单调整情况,更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职权信息。

根据专项检查以及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8.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根据案卷抽查以及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9.行政复议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总数量不高于2017年。

根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四)扎实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工作,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0.落实《关于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效率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执法保障的指导意见》,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效率。

根据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制定以及完成情况,落实边执法、边普法工作要求情况,畅通涉企投诉渠道、为企业解决问题情况等综合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完善执法信息公示的具体事项和内容,增强执法信息公示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根据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的信息以及公开信息的完成度和及时性等综合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二)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

2.督促、指导区级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统一行政执法记录文书。

根据专项检查以及日常统计结果,结合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所上传文书格式的统一性以及案卷评查中文书使用的情况等综合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3.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时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执法信息,并确保质量。

根据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综合评定。

4.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提升使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信息和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培训情况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三)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充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量。

5.细化重大执法决定的确定标准,规范法制机构审核程序,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提高法制审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6.督促、指导区级行政执法部门配备1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需要。

根据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名称、学历以及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情况等综合评定。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主动监督。

1. 认真做好自动预警、主动抽样等主动监督工作,及时处理自动预警案件,重大案件监督率达到100%。每月主动抽样监督行政执法信息数量不得低于当月行政执法信息总数的5%

根据日常统计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2.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一般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由具有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根据落实《关于做好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衔接的通知》(津政法制〔201749号),管理法制审核人员的情况以及日常统计结果综合评定。

(二)积极配合做好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3.积极配合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完善工作,严格落实平台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平台正常运行。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4.积极配合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开展跨区域、跨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专项检查、案卷评查以及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三)严肃追究行政执法违法责任。

5.严格执行《天津市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

根据投诉举报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不作为不担当责任追究情况等综合评定。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切实强化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1.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积极、主动配合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办理工作,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2.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与行政复议机关配合做好共同被告的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法院做好行政诉讼审理工作。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二)健全行政调解机制。

3.切实履行本区行政调解职责,对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行政争议以及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作为,主动以行政调解的方式及时妥善予以化解。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八、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2.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会议,推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

根据专项检查和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二)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3.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多渠道、多维度考察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情况,按照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原则,根据领导干部专业素质要求,优先考虑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根据日常统计结果评定。

市委组织部

区委组织部

(三)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以及法制队伍建设。

4.区政府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区政府领导班子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将法治专题作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根据专项检查结果评定。

市政府法制办

区法制办

5.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至少配备2名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

(四)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察测试制度。

6.做好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根据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书面评定,相关材料包括考试组织情况、考试试卷、单位盖章的成绩单等。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五)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切实承担法治宣传教育责任。

根据建立普法责任制制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活动情况等综合评定。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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