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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的通知
索引号: 1-443-2018-00003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  号: 津滨政办发〔2018〕88号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
成文日期: 2018-12-14
发文日期: 2018-12-17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

新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快创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全力加快我区重点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更好地发挥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民生的促进保障作用,经区人民政府2018年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成立滨海新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现通知如下:

副指挥长:戴 雷 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孙家旺 区政府办副主任

许春梅 区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

师武军 区规划国土局局长

梁宣建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田鹤飞 区政府办政务三处处长

周云明 区信访办主任

王海燕 区建设交通局副局长

王洪宁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孔继伟 区规划国土局总规划师

于国玮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恩林 区环境局副局长

聂满水 区公安局副局长

陈 强 区公安局交管分局局长

朱桂仁 区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联络员:田鹤飞 区政府办政务三处处长

杨 卫 区信访办接待处副处长

赵培军 区建设交通局工程处副处长

刘润来 区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处副处长

谢 勇 区规划国土局主任科员

吴丽敏 区财政局基建处处长

刘伯玲 区环境局规建处副处长

王惠然 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沈 宁 区公安局交管分局教导员

张德天 区消防支队科长

指挥部主要职责: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组织研究重点项目规划建设方案,制定并实施建设计划;负责协调推动和督办区重点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公路、配套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区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及时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的前期审批、土地规划审批、土地房屋征收、管线切改、园林迁移、交通导行、工程建设、维稳保障、移交接管等重难点问题,保障工程进度,尽快发挥设施作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协调推动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交通局局长戴雷兼任。

该指挥部成立后,原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工程建设指挥部、滨海新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分散的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自行撤销,相应工程统一纳入新指挥部管理。

附件:滨海新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工作方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滨海新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滨海新区加快创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全面加快我区重点工程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滨海新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现制定指挥部工作方案。

一、组织架构

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区规划国土局、区财政局、区建设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区规划国土局、区财政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环境局、区公安局(区公安局交管分局)、区消防支队、各管委会、各街镇、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等服务于新区的各专业管线单位。

指挥部主要职责: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组织研究重点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积极制定并实施建设计划;负责协调推动和督办区重点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公路、配套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区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前期审批、土地规划审批、土地房屋征收、管线切改、园林迁移、交通导行、工程建设、维稳保障、移交接管等难点问题,保障工程进度,尽快发挥设施作用。

(一)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协调推动组

1.办公室由区建设和交通局人员组成,区建设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按照指挥长要求,制定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编制并下达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汇总问题情况,承办指挥部相关会议;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检查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各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负责指挥部相关文件档案管理。

2.前期协调推动组由区行政审批局人员组成,负责工程审批协调推动,局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按照指挥部要求和行政审批局职责,做好项目审批指导服务,优化重点项目审批流程,合理压缩审批时间,加快推进审批项目立项、可研、扩初等前期工作。

3.资金保障组由区财政局人员组成,负责重点工程资金保障工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按照指挥部要求,负责完善建设资金投入机制,确定资金筹措和平衡方案等工作,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4.规划与土地协调推动组由区规划国土局人员组成,由局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按照指挥部要求和职责,做好规划审批指导服务,按照程序,加快办理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手续,并协调功能区规划审批部门做好其职责范围内的项目规划审批工作;协调推动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指导土地房屋征收等相关工作。

5.工程建设协调组由区建设交通局人员组成,局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按照指挥部要求和职责,协调推动工程建设涉及的设计变更、管线切改、项目移交接收等工作,督导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开展项目进展情况检查、统计,进度考核。

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协调推动组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负责、谁协调”的原则,根据指挥部要求和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并加强检查督办。同时,以上各委局按职责完成本部门相关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指挥部部署,履职尽责,主动服务各项重大工程建设,严格落实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区领导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难点问题,负责对各委办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区信访办公室负责指导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信访案件办理及化解,牵头协调指导相关责任部门做好信访接待和答复工作,参与重大施工项目实施前的信访维稳风险评估工作。

各街镇管委会按照指挥部要求和管理权限作为拆迁主体,负责本辖区内土地和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的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工作,妥善安置被拆迁单位和个人,维护社会稳定。

区环境局负责协调推动工程建设相关树木迁移工作,并负责审查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恢复方案。

区公安局负责指导维护工程建设相关治安秩序;区公安局交管分局负责指导协调审定交通导行组织方案和交通缓堵保畅应急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区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牵头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水务河道改造、排水设施切改手续办理,审定相关切改方案、组织推动改造、切改和恢复等相关工作。

各管线设施单位按照职责积极配合推动相关管线切改、恢复等工作,建立管线切改绿色通道,切改资金接受区财政局审核。

二、工作机制与要求

(一)日常工作制度

1.发文管理。指挥部所涉及的文件分为指挥部文件和指挥部办公室文件两类,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审核和管理。指挥部文件,涉及指挥部总体工作和全年性工作,由指挥长签发或委托其他副指挥长签发。指挥部办公室一般性工作事项文件,可由副指挥长签发。

2.月度报告。建立每月报告制度,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工作协调推动组,根据工作任务单月度完成情况及各项工作进展,每月底以情况通报形式上报区委、区政府。

3.会议备忘。指挥部各类会议根据需要可形成会议备忘。指挥长工作调度会,多名副指挥长共同召开的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并经会议主召集人审定后印发。各协调推动组、成员单位组织召开的例会、协调会,由各成员单位负责起草并以部门名义印发。

(二)工作协调机制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明确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同时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与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衔接和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协调相关工作,建立相应推动机制,加强与指挥部和其他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主动作为、大胆创新、有破有立,力求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1.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根据任务清单责任分工,主责部门要主动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配合部门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各主责部门要及时向协调推动组报告进展情况,对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协调推动组组织相关单位研究解决。

2.各协调推动组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的作用。要按照工作任务单,对分管的工作,及时进行协调推动,跟进工作进度督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召开例会进行推动,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3.各协调推动组难以落实的,要及时向各分管副指挥长报告,提请副指挥长进行推动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

4.各副指挥长仍未能协调推动的难点问题,由相关协调推动组及时提交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形成问题清单,报指挥长提出意见或亲自协调推动。

(三)指挥部会议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指挥部工作例会、工作协调会和工作调度会制度。

工作例会(每周一次),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参加,任务是研究工作计划安排,收集各协调推动组协调未果问题,统筹安排指挥部日常工作。

工作协调会(每月召开),由副指挥长牵头召开,相关协调推动组组长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任务是重点协调需要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

工作调度会(根据需要召开),由指挥长主持召开,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协调推动组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总结和部署阶段性工作,研究项目建设重大事项,协调有关重难点问题。

以上会议由指挥部办公室或牵头协调推动组进行会议记录并备忘。

(四)工作台帐制度

按照指挥部总体要求,办公室与各协调推动组充分结合,制定工作计划安排,排出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工作任务目标的确定和部署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与各协调推动组及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制定年度与阶段性工作目标,建立工作任务单,进行部署和推动。

1.年度工作安排。每年年初,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协调推动组及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全年工作任务目标,形成年度工作方案,经指挥部调度会研究后,由指挥长审定下发。

2.季度工作任务单。为确保全年目标的实现,办公室组织各协调推动组根据年度目标安排,进一步细化季度工作任务,分解责任目标,形成工作清单,内容包括重点工作事项,具体任务目标、主责部门、配合部门、相关协调推动组、工作完成时限等,每季度工作任务单,报请指挥长审定后,下发至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分工推动落实。

3.工作任务部署。年度工作目标和方案确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下发至各责任单位,由指挥长在每年指挥部工作推动会上进一步部署强调。季度工作清单确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工作例会进行部署要求。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过程中需对部分工作进行调整的,需报指挥部调度会研究通过。

(五)督查考核制度

指挥部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和协调推动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时跟踪,每月进行统计汇总。对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难点工作进行督察,形成督察报告,并上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工作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统一管理。

1.根据指挥部要求,各协调推动组根据工作任务清单,对分管工作边督查、边协调、边落实。

2.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好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督办。办公室设立督查小组,明确专人跟踪各个协调推动组,对任务清单中的主责单位、配合单位、协调推动组的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任务清单的事项、指挥部会议议定的事项、指挥长明确要求的工作进行跟踪督查。重点检查是否实现工作目标,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按照时限完成,是否主动协调作为。办公室对督查的情况,要形成督查专报,向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

3.为加强督查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政府督查部门,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形成督查专报,报送区委、区政府。对完成工作不力、不担当尽责、推诿扯皮的单位或个人,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问责建议,具体线索转交区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情节严重的移交区纪委监委依法依规查处。

(六)信息交流制度

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实现信息共享,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指挥部办公室将各协调推动组、各成员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协调推动的好经验、好作法、好成效,形成信息简报,加强交流学习。对于重大项目节点的完成情况和对全区工作具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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