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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17年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00899-5256-2017-00089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  号: 津滨政办发〔2017〕 133 号
主题分类: 交通,综合交通
成文日期: 2017-10-18
发文日期: 2017-10-18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滨海新区2017年国五前和非标柴油

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滨海新区2017年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018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2017年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

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污染防控管治工作,确保排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环境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依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等要求,现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低标柴油车及保有量

本方案所称低标柴油车,是指以柴油为燃料、低于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包括客车、货车、专项作业车以及轮式机械等。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新区柴油供应链市场和低标柴油车监管环节入手,深入调查油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摸清柴油供应企业和低标柴油车底数,以打击柴油非法生产销售和加强低标柴油车排放管治为重点,深入开展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确保排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基本原则

科学谋划、全面部署。各相关部门、各功能区应依照本方案,尽快梳理本部门、本辖区2017年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具体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及时调度,确保早完成、早见效。

因源施策、精准治理。对国五前及非标柴油,要细致排查,严厉打击,一步到位;对低标柴油车,分车型、分阶段实施各类管控措施,倒逼提前淘汰。各部门针对非法柴油生产销售、低标柴油车排放管治两个重点环节组织专项工作方案,各街镇、功能区管委会对辖区范围内涉及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问题梳理细化,对非法生产销售柴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低标柴油车排放严格管治,严格落实各专项整治措施。天津港集团公司对涉及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自有柴油车问题进行梳理细化,对自有低标柴油车排放严格落实各项专项整治措施。

四、重点任务

为有效降低低标柴油车污染,紧密围绕国五前和非标柴油生产销售、低标柴油车排放管治和区域协调治理两个重点环节,采取9项专项措施。

(一)全面加强柴油生产销售环节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柴油行为,推进油品升级换代

1.加强对非法炼油企业的排查与治理,对非法炼油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关停。(责任部门: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镇)

2.2017630前,完成全区柴油销售企业排查,建立销售企业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对非法柴油销售点和流动加油罐坚决以于取缔。(责任部门:区商务委)

3.2017630前,对非法柴油销售点和流动加油罐违法行为依法打击。(责任部门:区公安局)

4.结合车用汽柴油国六置换质量抽检,以其他社会站和消费者投诉集中、媒体曝光的、历次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为重点,开展柴油质量专项抽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5.按照市发改委部署,积极推动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供应工作。(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二)全面加强低标柴油车排放管治,严厉查处不达标违法行为,倒逼提前淘汰

6.摸清低标准柴油车辆数量,分区、分车型建立清单;制定国三中重型柴油货车加装DPF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责任部门:区建设交通局、区环境局)

7.对柴油新车销售环节环保关键部件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8.实施天津港不再接受公路运输煤炭措施。(责任部门:天津港集团公司、区环境局、区公安交管局)

9.在主要道路上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测门站;提高路检频率并实施路检超标现场处罚,外地超标车辆信息及时推送至京津冀信息平台。(责任部门:区环境局、区公安交管局)

五、计划安排

方案制定阶段。2017630日前,各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

实施治理阶段。各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分工及治理措施,2017630日前,完成全区柴油生产、销售企业排查并建立清单;分辖区、分车型建立低标柴油车清单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监管工作;6月底前,完成全区国三中重型柴油货车加装DPF工作方案;9月底前,在全区范围内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12月底前,在主要进津道路上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感门站;全年持续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和低标柴油尾气执法检测。

归纳总结阶段。12月底前,各部门、各功能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公司将2017年度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区环境局,由区环境局汇总上报市环保局。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治理责任。严格落实属地治理责任,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提早实施排查和建立清单,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增加人员和检查频次,组织开展夜查和突击检查,确保管控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和行业指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落实具体工作和技术标准。柴油生产销售企业和低标柴油车车主要严格落实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达标排污的主体责任,应对照工作方案目标和任务要求,积极配合落实。

(二)严格督查考核问责。相关部门要建立考核机制,对推进工作不力或监管责任不落实、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优势,积极宣传报道开展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的重要作用和各项工作进展及成效,发挥好舆论监督和警示作用,推动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污染防控和环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附件: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

责任部门

1

加强对非法炼油企业的排查与治理,对非法炼油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关停。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镇

2

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区柴油销售企业排查,建立销售企业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对非法柴油销售点和流动加油罐坚决以于取缔。

商务委

3

2017年6月30日前,对非法柴油销售点和流动加油罐违法行为依法打击。

公安局

4

结合车用汽柴油国六置换质量抽检,以其他社会站和消费者投诉集中、媒体曝光的、历次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为重点,开展柴油质量专项抽检。

市场监管局

5

按照市发改委部署,积极推动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供应工作。

发展改革委

6

摸清低标准柴油车辆数量,分区、分车型建立清单;制定国三中重型柴油货车加装DPF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环境局

建设交通局

7

对柴油新车销售环节环保关键部件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市场监管局

8

实施天津港不再接受公路运输煤炭措施。

天津港集团公司、区环境局、区公安交管局

9

在主要道路上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测门站;提高路检频率并实施路检超标现场处罚,外地超标车辆信息及时推送至京津冀信息平台。

环境局

公安交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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