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作为在生态城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具体负责生态城区域开发、产业发展、投资促进、企业服务、城市管理等工作。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生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生态城产业发展目录,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有关部门委托,集中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权;
(五)统一管理生态城的规划、土地、建设、环保、交通、房屋、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市容、园林、文化、教育、卫生等工作;
(六)在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上先行先试,制定相应的行政管理规定,检查各类规定的执行情况;
(七)组织实施国家和本市部署的改革试点任务;
(八)履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
办公地址:天津生态城安正路188号
邮政编码:300467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