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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生态城开展“乐龄(老人家)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4-14 09:55      来源: 中新天津生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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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30号)、滨海新区《关于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切实推动生态城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解决老年人特别是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生态城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12月31日前,在生态城全面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并给予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助餐补贴并兼顾其他老年人助餐需求。在现有条件下,暂开设1家一级,1家二级老人家食堂,以后随着需求的增加,条件具备后再陆续开放各社区配餐点。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扶持、社会化运营原则,探索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模式。通过政府助餐补贴,鼓励支持餐饮企业、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建设和运营老人家食堂。鼓励老人家食堂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运营。

    结合生态城绿色宜居发展理念,倡导用餐包装环保、配送科学、膳食健康、安全卫生,鼓励各社区根据自身实际,探索符合生态城实际的乐龄(老人家)助餐优化发展路径,创出有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助餐典型经验与先进做法。

    通过改造优化、整合、新建、共建共享等模式,实现“15分钟”乐龄(老人家)助餐服务网络全覆盖,形成“中央厨房+社区食堂+小区助餐点+配送入户”的设施布局和服务网络,并面向其他公众开放。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乐龄(老人家)助餐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成立生态城乐龄(老人家)助餐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社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财政局、商务局、生态城市场监管所、交警汉沽支队滨海大队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局,办公室主任由社会局分管局长兼任。社会局民生保障科承担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社会局牵头负责乐龄(老人家)助餐服务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推动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年度助餐补贴资金计划,以及补贴资金审核、申报。联系助餐机构,选取审核符合条件的助餐机构,签订协议,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发动社区做好政策宣传,协助用餐人员进行登记,组织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助餐服务。

    (2)财政局负责审核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年度资金计划,安排预算资金;按照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办理资金拨付,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

    (3)商务局负责配合引导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参与乐龄(老人家)助餐服务。

    (4)生态城市场监管所负责乐龄(老人家)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5)交警滨海大队负责对老年专用送餐车的通行给予支持保障。

    四、重点工作

    (一)老人家食堂开设标准

    1、老人家食堂开设单位。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社区食堂、社会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助餐机构,社区也可依法开办,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开设时优先选择周边已运营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和社区食堂。

    2、老人家食堂级别。分为一级和二级老人家食堂:一级老人家食堂主要提供配餐(指膳食的现场加工制作、二次加工或集中配送等)、就餐(指老年人在老人家食堂集中用餐)、个性化送餐(指为有需求的老年人送餐入户,个人支付送餐费)服务。二级老人家食堂主要提供就餐和个性化送餐服务,社区免费提供适老就餐场所(一楼为宜),或免费提供固定取餐场所。

    3、老人家食堂数量指标。按照天津市和新区要求,各区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开设老人家食堂,2019年年底前至少开设1家一级老人家食堂,指导每个社区开设1家一级或二级老人家食堂(也可设置配餐点),实现助餐点的全覆盖。

    (二)餐费标准

    按照天津市和新区要求,乐龄(老人家)食堂的服务对象包括可享受补贴老年人和其他有用餐需求居民。生态城乐龄(老人家)食堂为享受政府补贴的老年人提供13元一份的乐龄餐,向其他有用餐需求居民提供16元一份和20元一份普通餐,餐费标准可视情况调整,但上下浮动不超过30%。备有两种口味,一种是针对老年人身体特点的少油、少盐、少辣、偏软的乐龄餐,另一种则适合大众口味。先期提供工作日午餐一餐,后期根据需求扩展到一周七天,一日三餐。

    (三)补贴标准

    为改善提高生活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福利保障水平,鼓励扶持助餐机构长期提供老年人助餐服务,将给予老年人助餐补贴和乐龄(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

    1、老年人助餐补贴。补贴对象为:生态城户籍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生态城户籍60周岁及以上低保、低收入家庭中且照料等级为重度的老年人;生态城户籍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暂不享受助餐补贴。

    以上老年人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给予每餐3元(每天仅限午餐1次,每周仅限周一至周五5天)的助餐补贴。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通过助餐价格优惠的方式体现。补贴当日使用有效,不能累积使用和转赠。

    2、乐龄(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为享受政府补贴老年人每提供1次助餐服务,给予乐龄(老人家)2元的运营补贴。

    跨区居住的老年人,可在常住区申请助餐服务,由户籍区给予补贴。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

    1、制定方案

    按照天津市和新区文件要求,结合生态城实际,制定生态城开展“乐龄(老人家)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开设运营的目标原则、职责分工、重点工作、实施步骤、资金来源、助餐点确定程序、服务流程、保障措施。

    2、确定助餐点

    2019年底前结合生态城现有供餐机构和各社区场地情况,拟定在位于畅景公寓的中福公司中央食堂设立1家一级食堂,在第二社区中心设置二级食堂。结合实际需要,在12个社区居委会设置配餐点,具备条件后陆续开放。

    2020年起逐步在符合条件的供餐机构中央食堂设置一级食堂,在条件成熟的其他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二级社区食堂,在新增的居住小区设置配餐点。

    3、明确助餐方式

    助餐方式分为集中用餐和定点取餐,对于行动不便、不能自理的老人采用送餐到家的方式。在畅景公寓的一级食堂和第二社区中心的二级食堂提供就餐点,老人可以在现场就餐也可以打包带走。在十二个居委会设置取餐点,供餐机构将餐食打包,由配送机构送至各居委会,社区工作人员负责分发管理。行动不便、不能自理的老人经过前期认定,由社工、小区物业、公益组织、志愿者等送餐入户。

    4、明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团组织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符合资质的社团组织承接乐龄(老人家)食堂的餐食配送工作。先期由中福乐龄服务社承接配送工作,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社团组织也可申请,择优选取。

    (二)服务开展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

    1、与新区民政局审定合格的助餐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食品安全、配送流程、服务价格、服务补贴等事项,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2、助餐机构与补贴对象签订服务协议,补贴对象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与其法定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

    3、乐龄(老人家)食堂运营前,上墙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时间、每周食谱、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等。

    4、统一悬挂天津市老人家食堂标识后,生态城乐龄(老人家)食堂开业运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饿了么”、“美团点评”等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加强合作,利用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探索建立线上结合线下的“互联网+”配送餐新模式。依托和动员社区人员、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到家服务。

    六、资金来源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30号)关于补贴资金的补助比例和现行财政体制,乐龄(老年人)助餐补贴和乐龄(老年人)食堂运营补贴由生态城财政自行负担,市财政给予40%转移支付补助。

    七、开办费用

    为了集约合理地利用第二社区中心现有场地开办二级乐龄(老人家)食堂,功能室将作出调整。

    采买必备用品费用共计5-10万元,包括装饰布置、餐具餐桌、保温消毒设备等。

    八、助餐机构确定程序

    按照新区对于助餐机构的要求,助餐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食品经营许可、消防安全等资质,经审核确认并报区民政局审定后,签订服务协议,明确食品安全、配送流程、服务价格、服务补贴等事项,并报新区民政局备案。

    经对区内天孚物业、动漫园食堂和科技园食堂等供餐机构的调研和商谈,按照新区优先选取日间照料食堂要求,结合供餐单位的意愿和资质情况,综合考量先期拟由中福老龄产业开发(天津)有限公司在原有日间照料食堂基础上承接乐龄(老人家)助餐日常管理服务,后期根据符合条件的社会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助餐机构申请情况,择优增加。

    九、服务流程

    在市级助餐信息平台运行前,采用人工记录享受补贴人员用餐信息。每月社区通知辖区内用餐人员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低收入证、残疾证等原件进行登记,不能自理居民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区申请工作人员入户登记办理。

    用餐居民应提前一天联系所在社区进行预定,各社区将汇总的预定信息于前一天的下午五点前报送至供餐单位。

    十、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因地制宜、协调推动、统筹实施,将乐龄(老人家)助餐服务工作作为生态城民生工程、重点任务,落实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2、加强日常监管。制定专人负责,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老年人助餐信息动态管理,随时掌握人员户籍、年龄、补贴变动信息及人员增减情况。依托老年人助餐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做好与区级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

    3、加强资金监管。建立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发放程序,专款专用、防止吃空头和漏报现象,既要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又要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4、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媒体途径,确保政策宣传覆盖每个社区、每户家庭、每个老年人。积极引入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参与乐龄(老人家)助餐服务。鼓励建立“社工+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志愿送餐入户服务。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老年人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知晓率,让更多老年人享受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助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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