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卫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 年)》政策解读 |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卫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 年)》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滨海新区编制了《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卫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环卫设施布局规划》),为滨海新区未来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供科学指引。
二、规划原则
(一)科学规范、合理预测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标准及上位规划要求。近期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以基期年实际清运量为重要测算依据,远期处理能力以相关技术规范及《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依据,参考相关先进城市经验,同时结合滨海新区自身特点进行合理预测。
(二)体系完整、绿色发展
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力求从源头减量。秉承科学可持续发展原则,统筹资源利用,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改善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建设绿色生态城市。
(三)集约用地、循环利用
全区统筹、集约节约用地、协调循环资源利用,盘活存量、做优增量,走好内涵式发展路子。
(四)因地制宜、管控落地
依据滨海新区实际情况,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保持动态联动,合理筛选符合各项规范要求的处理设施用地,保障处理设施的规划落位。
(五)统筹兼顾、动态调整
对各类垃圾处理设施定期开展建设计划,分期组织实施。以前两年的实际清运量为编制《环卫设施布局规划》的重要规划依据,保证处理能力适度超前,避免设施闲置和资源浪费。
三、规划内容
《环卫设施布局规划》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环卫设施规划布局:科学分析、合理预测滨海新区环卫垃圾近远期垃圾产生量与实际处理需求,进行规划布局和规划引导要求。
(二)近期建设规划:规划至2025年末,按需开展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粪便、建筑垃圾等各类设施的新建及扩建工程。
(三)规划实施措施:从政策保障、管理措施、实施建议、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推动建设环境优美、整洁卫生、生态和谐的美丽“滨城”。
四、规划目标
强化系统性、科学性、生态性、可行性、可持续性的管理策略,构建系统完善的垃圾分类及收运体系,创造高品质生活环境,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见行见效;保障城市发展,打造清洁卫生、绿色环保、舒适安全的美丽“滨城”。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