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暨执法检查动员会议 |
4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暨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洪茹出席并讲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玉建就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金友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武广华、窦广春、蒋凤刚、赵金生出席。
会议通报了新区关于《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区城市管理委、区精神文明办、保税区、胡家园街分别就贯彻实施两个条例情况进行了汇报。
王洪茹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是促进提升城市品质、高质量迎接上合峰会的有力举措,是回应群众关切、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现实需要。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以法治力量、法治方式推动新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王洪茹强调,要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着重检查法规的宣传普及情况、政府法定职责的落实情况、监管执法工作情况、突出问题治理情况。要加强组织实施,突出依法检查,特别是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实地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开展整改情况反馈和执法检查“回头看”,确保执法检查见行见效。要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四不两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杨玉建表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开发区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紧盯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对检查组发现和交办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不打折扣立即整改到位,确保城市环境卫生持续改善、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市、区、街镇三级人大联动方式进行,对新区行政区域内的各开发区、各街镇以及天津港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
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各开发区、天津港分管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部门负责同志,区政府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各街镇人大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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