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司法局多点发力 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
长期以来,滨海新区司法局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内部衔接、外部联动多点发力,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严守职权边界 积极主动作为
今年以来,滨海新区司法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的工作理念,在行政复议职权范围内,明确行政调解范畴,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严守职权边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鼓励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确有问题的,鼓励其主动纠错,保障申请人权利的同时,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畅通内部衔接 形成调解合力
滨海新区司法局将调解作为行政复议的基础程序,在职权范围内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引导当事人开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立案部门在立案阶段经初步审查,对案情简单、证据充分的依法依规引导双方开展案前调解。行政复议与应诉部门在审理过程中开展案中调解,对于双方有和解意愿、能够促成调解和解的,积极组织调解工作或通过建议函等形式建议行政机关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立案与审理部门就调解情况及时衔接通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率。同时,针对案情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开展共同研判,提高办案质量和效能。
强化外部联动 立足工作全局
滨海新区司法局还联合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共同建立“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完善预防与化解行政争议协同机制”,围绕行政争议的“源头-诉前-诉中-诉后”四阶段,通过13项具体举措,建立全流程争议化解协同机制,力争实现预防于源头、止争于诉前、解纷于诉中、息讼于诉后,有效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司法合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区司法局与区信访办、区矛调中心建立“访议对接”机制,在区矛调中心设立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对信访事项中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经研判可直接导入行政复议程序,实现行政复议与信访两种纠纷解决模式的有效衔接,2023年以来,109件案件通过信访渠道直接导入行政复议程序。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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