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对标群众需求 多措并举加强河湖治理 新河街道用心呵护碧水清波 |
近日,新河街道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向群众汇报”工作,向群众代表汇报了街道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对标群众需求,“晾晒”问题办理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判。
回应群众期盼 持续改善水环境
2022年8月,新河街道河(湖)长制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反应辖区内新河东干渠塘黄路桥南侧有市民下网捕鱼,影响水生态环境。接到群众举报后,工作人员立即组成巡查队伍,在该区域进行轮班巡查,最终查实确有市民在此用渔网非法捕鱼。工作人员现场收缴了渔网,并对捕鱼市民进行了思想教育以及相关政策宣传。
在河道治理工作中,新河街道始终将民生问题放在首位,及时回应群众举报的水环境问题。据了解,街道去年全年累计处置群众举报5例。接报后,街道河(湖)长办均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回复举报人。除此之外,新河街道集中排查涉水民生热点问题,在动态清零的基础上,实现辖区黑臭水体排查全覆盖,并对已治理黑臭水体建立常态复核机制。同时,新河街道加大对入河污染物的排查治理,特别是建城区外的小微水体,紧盯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垃圾入河等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的“顽疾”。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新河街道还加大河湖安全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人员及时解决、耐心劝导,累计劝导群众45例。
强化联防联控联治 保护水域环境安全
为了建立沟通及时、协调有力、运行高效的联动机制,新河街道以公共管理办公室为班底,综合执法大队、网格中心和驻街有关单位为补充,健全、建强河(湖)长办组织架构,促其角色由“办事员”向“协调员”加速转换,不断强化协调调度作用,形成资源共享、部门联动、人员互补、职能交叉的高效运转模式。新河街道还与区水务局、区排管事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了信息互通和重大问题应急会商机制,重点处置解决街道无法独立破解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
为压实下级河(湖)长主体责任,新河街道实行督导履职、规范引导下级河(湖)长的模式,明确村(居)级河(湖)长为河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责成河(湖)长办定期对河(湖)长巡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完成情况。“我们为每一位河(湖)长配备了移动终端,并组织系统培训。”新河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确保每人都能熟练运用河(湖)长平台,落实“互联网+”巡河护河要求,有效提升现代科技手段对河(湖)长制日常工作的助推作用。新河街道通过创建“河道管护”“河长巡河”微信群,成功实现街、居两级河(湖)长及河湖管护队伍信息有机整合、人员协调联动,使河湖日常巡查、问题处置、整改反馈等全部线上运行。据统计,2022年,新河街道村(居)级河(湖)长巡河(湖)累计达500次,巡查率99.8%、覆盖率99.81%,发现并上报水环境问题60个,力度较上一年明显加大。
开展专项行动 提升居民护水意识
2022年以来,新河街道按照区河(湖)长办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深入开展2022“清河湖”专项行动、加强暑期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新增“四乱”问题专项行动等,累计清理水面漂浮垃圾1368平方米、水面插网12处、堤岸生活垃圾460立方米、堤岸建筑垃圾210立方米。为向广大居民宣传守护河流、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加强对河道流域附近居民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新河街道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小区开展环境保护主题讲座,发放材料300余份,同时,新增8个警示牌,沿岸增设70米围挡,进一步筑牢河道安全防线。
新河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导河湖管护单位负责人,严格落实管护协议相关约定,切实提升河湖管护精细化程度;强化河湖监管责任,明确河(湖)长职责,突出巡查重点和要点,定期集中组织河(湖)长进行业务培训,将履职尽责落在实处,着力提升河(湖)长巡查规范化程度;同时,加强河道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引导居民群众共同参与河湖保护志愿服务,多措并举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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