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27日政协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政协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3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列席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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