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目录
序号 | 主要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负责滨海新区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教学、教育评估、课程建设、科学应用、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管理和决策水平服务;做好教育培训、学术交流、教育信息 化等工作。 | 1.1 | 负责中心日常党政全面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与督办;负责中心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教务管理、总务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对接区教体局及相关处室,推动、落实区教体局相关工作;对接天津市教科院(课程教学研究中心、科研中心、信息中心等)、市考试院、市教育学会、市继教中心等市级教学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统筹三个分中心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6 |
1.2 | 负责中心日常党建工作;协助教体局相关处室做好全系统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层党建研究、党员发展工作;负责校级干部履职调研,指导提升干部现代教育工作理念和办学管理水平;负责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查办;负责系统宣传思想、舆情、统战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宣讲和主题社会宣传活动,协助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规范管理审批思想文化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协助开展全系统政工职评工作、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指导推动以文明校园(单位)创建为重点的精神文明创建系列工作,做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组织推动师德教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7 | ||
1.3 | 负责教体局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查阅核验、信息确认等维护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做好档案整理收集工作,负责档案信息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政策制定等工作;负责指导干部教师的学历学位等信息管理认定工作,负责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审核;负责编制、人才、多种形式用工、全区在职和退休教职工队伍信息统计与分析,负责每季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干部信息年度统计、工资年度统计和半年度统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学年度在职人员情况统计工作;负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网上审核认定和注册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完成教体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等工作;负责原代课教师教龄补贴工作;负责新教师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的验证、《干部履历表》的填报及集体户口落户工作;协助完成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协助完成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协助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新入职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教育系统从事人民教育工作年满三十年人员统计和奖励,长期扎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育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人员统计和奖励;负责系统教职工聘用制管理,指导事业单位开展聘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等工作;承担新入职、新调入教师确定工资审核档案工作;协助完成为符合退休条件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审核档案工作;负责遗属困难补助收入核查工作;协助完成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协助完成事业单位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负责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工作和知识更新工作;负责制定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培训工作计划,精确拟定经费预算;负责各分中心具体培训任务布置、协调、检查、考核工作;落实市继教中心、教体局培训主管部门工作任务,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及市、区级专项培训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校本培训工作,做好各项培训工作总结、成果宣传及培训数据与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8 | ||
1.4 | 负责落实市教科院课程教学研究中心、科研中心、市教育学会等市级教学业务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研、课程改革等教育教学业务工作;落实区教体局及相关处室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教研部门负责全区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教育教学研究、指导与服务工作;负责面对全区基层学校的集中视导、专项指导等工作,面对全区广大基层教师的教学业务与专业技能的提升与指导工作;负责做好全区教师区级、市级、国家级课堂教学评比和教学技能竞赛等工作;落实全区相关教育教学业务工作及相关大型活动;负责做好非毕业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和分析工作,做好初高三毕业年教学指导工作和中高考教学质量分析工作;协助区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开展全区学校思政课程教学改革研究、指导与服务工作,推动本系统大中小幼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工作。科研部门负责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普及教育科学理论和研究方法,为广大教师提供科研指导与服务;负责课题申报、立项、开题、检查、结题和优秀成果评选全过程管理,引领课题组在研究状态下工作;负责树立教育科研典型,培植和推广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教育学会负责依据教育学会章程,在天津市教育学会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论文评选和科研成果认定、学术论坛等群众性教育科研工作。课程部门负责全区课程总体发展方向研究,优质课程项目引进,学校课程规划方案指导,校本课程资源研发、监控、评价与推广等工作;负责协助区教体局做好语言文字、民族教育工作和科技教育活动;协助区教体局相关处室开展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课程主管部门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9 | ||
1.5 | 配合教体局网信办做好网信、网络安全等工作;协助教体局信息办做好全区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及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协助教体局信息办做好教育电子政务、教育网络平台、教育门户网站的建设、运维及安全保障等工作;协调各分中心,落实市教科院、区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布置的工作;负责全区教育技术应用推广、资源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学校学习资源与学习空间的研究、应用、推广等活动,承担区级教育音视频资源采编、制作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学校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推动基于信息时代创新发展的人才培养、教育服务和教育治理新模式的培训工作;负责区级教育信息化课题研究及成果的应用、转化、推广与交流服务等工作;负责为全区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提供相关数据依据、咨询指导、决策建议、人才培养及教育装备论证等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0 | ||
1.6 | 负责贯彻国家和市、区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落实教体局有关工作部署;负责贯彻区民办教育发展管理办法,指导各类民办学校研究、交流活动,开展民办教育科研成果评价和推广,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兴办教育;负责建立、健全区民办教育管理网络,检查、监督、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负责探索民办教育发展规律,开展民办教育的业务培训、信息咨询和其他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区教体局党委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要求;负责协调区域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有效衔接,共建共享;负责辖区内民办学校各项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做好数据信息的核实和维护工作;负责联合街镇开展辖区内民办学校的日常检查、监管,督促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负责配合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工作;负责调解民办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民办学校之间的民事纠纷,及时发现辖区内非法办学、不规范办学情况;负责联合街镇综合执法部门,开展非法办学、不规范办学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和推动落实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探索建立多元化办学体制;负责整合职教资源,建设具有滨海特点的职业教育体系;负责引领与各高校的横向交流与合作,挖掘继续教育潜力,构建现代化终身教育服务体系;负责引进国内外优质高效在滨海新区办学或设立分校,做好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港澳台事务的具体工作和本系统国外智力引进,公派出国留学、国外和港澳台学生来津留学以及教育援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 11 | ||
1.7 | 负责督促和指导幼儿园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法规;负责指导各类型幼儿园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指导各类型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引领各类型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推动和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负责《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贯彻落实,对各类型幼儿园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开展教师业务培训、能力竞赛等;负责开展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检查;负责指导检查各幼儿园做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2 | ||
1.8 | 协助教体局中学教育室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检查指导学校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推进课程改革的实施,组织开展教学活动。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落实“减负增效”“控辍保学”、学籍管理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及相关问题的咨询解释工作。做好语言文字、民族教育和科普教育等工作。完成好中学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教体局小学教育室做好教学管理和招生、转学工作。检查指导学校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推进课程改革的实施,组织开展教学活动。依法规范学校教学行为,落实“减负增效”“控辍保学”、学籍管理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及相关问题的咨询解释工作。完成好小学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3 | ||
1.9 | 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组织落实全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学校落实课程标准、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指导;负责推进随班就读及资源建设、送教上门服务、医教结合等工作质量提升;负责督促和指导学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法规,落实课程计划、推进课堂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减负等工作;负责对特教教师和随班就读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开展特教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4 | ||
1.10 | 协助并配合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体卫艺室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教育部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协助制定滨海新区学校体育美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负责指导学校开展体育竞赛和青少年业余训练;负责指导学校开展美育教育和各项美育展演比赛活动;对体美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开展体美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5 | ||
2 | 负责滨海新区汉沽、大港、海滨各区域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教学、教育评估、课程建设、科学应用、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管理和决策水平服务;做好教育培训、学术交流、教育信息化等工作
| 2.1 | 在教师发展中心领导下负责滨海新区汉沽区域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教学、教育评估、课程建设、科学应用、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管理和决策水平服务;做好教育培训、学术交流、教育信息化等工作 | 16 |
2.2 | 在教师发展中心领导下负责滨海新区大港区域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教学、教育评估、课程建设、科学应用、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管理和决策水平服务;做好教育培训、学术交流、教育信息化等工作 | 17 | ||
2.3 | 在教师发展中心领导下负责滨海新区海滨区域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教学、教育评估、课程建设、科学应用、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管理和决策水平服务;做好教育培训、学术交流、教育信息化等工作 | 18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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