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6年第2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七十条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下列5家企业因证件到期且企业未做延期申请,现依法注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企业名称:天津升力源商贸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津开发危化经字〔2016〕0015号
有效期:2022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
2.企业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玺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津开发危化经字〔2022〕0005号
有效期:2024年3月7日至2025年6月27日
3.企业名称:天津滨海鑫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津开发危化经字〔2022〕0006号
有效期:2022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
4.企业名称:中承石油(天津)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津开发危化经字〔2022〕0008号
有效期:2022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
5.企业名称:天津泽茂化工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津南港危化经字〔2019〕0018号
有效期:2022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
特此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