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天诚新材料有限公司胍基乙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5201546
传 真:022-25201018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片区宝信大厦28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名称 | 天津天诚新材料有限公司胍基乙酸项目 |
建设单位名称 | 天津天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铁路场南侧规划道路以南、乙烯项目东侧规划路以东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投资5000万元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现有车间预留区域新建一条胍基乙酸生产线,以工业级甘氨酸为原料生产胍基乙酸,产能为5000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大气: 胍基乙酸生产涉及含尘废气排放。经管道收集的干燥废气、落料废气与通过集气罩收集的包装废气汇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经新增的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19排放。质检楼新增质检废气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 经分析知,项目实施后两根排气筒可以实现达标排放。采用有针对性的措施可以控制异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面源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 废水: 新增废水为母液蒸出水和质检实验废水。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不增加。新增母液蒸出水经膜处理装置脱氨预处理后与质检实验废水一起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废水排放口(DW001)排入天津泰港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分析知,新增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可行,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仍可实现达标排放。 噪声: 新增噪声源主要包括1台鼓风机和1台引风机,鼓风机置于活性炭过滤车间一层,通过建筑结构隔声,引风机位于活性炭过滤车间楼顶。根据预测结果,扩建后四个厂界处噪声预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仍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类型,废滤袋、废包装材料、实验有机废液、质检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有所增加。 新增危险废物包括质检楼质检废气处理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实验有机废液,暂存于现有危废仓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新增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和废滤袋,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库暂存,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与利用单位。 环境风险: 涉及的危险物质包括CODcr浓度≥10000mg/L的有机废液(实验有机废液)和单氰胺。新增风险源包括单氰胺溶液储罐及其配套管线,新增危险单元包括单氰胺溶液储罐和单氰胺溶液管线。涉及的现有危险单元包括危废仓库和质检楼中心化验室。 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对本项目涉及的风险事故仍然有效,单氰胺溶液储罐周边拟设置围堰,储罐底部和周边地面拟做防渗处理。通过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