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5年第6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七十条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下列2家企业因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现依法注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企业名称:天津开发区三安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津开发危化经字〔2016〕0019号
有效期:2022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
2、企业名称:天津市山水商贸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津开发危化经字〔2018〕0018号
有效期:2022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2日
特此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