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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22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8080-11018-2023-00011
发布机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2-13
发文日期: 2023-02-13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22年经开区管委会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制定出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创建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开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健全法定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职

2022年,经开区顺利完成了新一轮机构调整和干部续聘工作,对部门和科室职能进行了优化整合,法定机构的内设机构和职能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经开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顶层设计,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的总体设计方案,即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建设方案和8个配套文件,形成15234的营商环境建设模式。系统性建设方案被国家开发区协会认定为全国开发区中首套成龙配套的营商环境建设体系。在天津市范围内率先落实营商环境评价方案,开展自评,形成经开区首套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产业营商环境研究工作,建立产业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具体应用场景;配合新区搭建无感化营商环境信息化平台,实现动态监测、实时比对;建设政策找企信息化平台,实现政策信息精准推送,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政务服务部门建立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经统计,2022年共计承接政务服务事项192项;构建标准化工作体系,以标准化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在市、区标准化体系框架下,打造具有经开区特色的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体系,结合实际工作模式,构建八类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流程,并以高频事项为切入点,完成77项高频审批事项的《标准化工作手册(分则)》编制工作,确保审批标准于法有据、科学合理,高效便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印发《经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审批档案抽查工作方案》,以办事指南、《标准化手册》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托,定期抽取局内部分审批档案进行合规性审查,形成书面结论定期通报,有错必纠,修正疏漏,提升审批档案质量,查摆不足,以错促学,增强审批人员规范意识,降低涉诉法律风险。

人力社保部门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劳动保障违法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邮箱、定期接访等作用,截至目前政策咨询接待3000余人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步式”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制度等规定,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共办理举报投诉案件893件,追回工资报酬等各类金额60万元,办结全国根治欠薪平台线索2231条,均稳妥处理,未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加大调裁衔接力度,采取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审后调解等案件处理全流程调解模式,调解率达83.1%,当期结案率87.59%,在全市20多个仲裁机构中我区调解率、当期结案率均位居前列。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完善泰达智慧环保系统,打造实用数字化执法平台。该平台集成各业务科室的经验和需求,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打造出具有自主品牌特色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泰达智慧环保”系统。同时,在该系统中增加了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库,汇总收录和及时更新生态环境领域涉及的法规政策标准,供区内企业和民众免费查询,有效提升了行政管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

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2022年,对企业依法监督检查803家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27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2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61份,处罚金额410.69万元。依法履行行政许可审批职能,2022年至今,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7件、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1件,完成第二类、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备案10件。

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结合全区“大整治、大排查、大整改”、“百日安全大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开展了三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整体执法检查行为规范,检查程序依法合规,执法流程标准公开。2022年,累计出动执法检查2110人次,检查施工项目899项,有效保障了我区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安全生产稳定。

(二)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1.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自国务院、天津市、滨海新区相关规定出台以来,加强监督,定期检查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党委会上会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本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责任追究,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科学论证;决策中严格遵守决策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决策过程有记录、有纪要、可检查、可追溯;决策后跟踪反馈对决策执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全方位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2.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工作。发布《关于规范管委会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备案的通知》,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送审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工作中的作用。2022年,专职法律顾问为管委会各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共计238件次,兼职法律顾问为管委会各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共计101件次,内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资协议、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工程、应急处置、房地产等领域,服务满意率达100%。

3.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经开区共有政府法律顾问成员74名,其中包括首席、专职政府法律顾问12名,兼职政府法律顾问42名,外聘政府法律顾问20名。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快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优化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结构,规范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拓宽法律顾问工作广度深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

4.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为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经开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天津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严格对照清理重点,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做到应清尽清。此外,严格审查增量,坚持“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实施动态清理与定期评估清理。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后方可提交审议,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市场体系,逐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标准。2022年,经开区管委会15个执法单位,308名执法人员均已经树立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不按程序执法违法的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将执法程序内化为执法队员的基本行为规范,保证了执法的规范合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执法单位注重按执法程序办事,积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建立了“一企一档”。

2.提升执法监督平台功能。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基础信息采集,落实推动大数据考核机制,强化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效能网上考核。建立行政执法考核通报制度和末位约谈制度,通过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公正文明执法。

(四)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经开区管委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做到了执法证件申领、变更信息准确,证件管理无差错。按照滨海新区司法局的统一安排,经开区管委会全部执法人员均参加执法证件申领注册考试,实现了全体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各执法部门及时核对和调整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执法人员基础信息,确保了信息准确、完整。执法人员和执法力量进一步壮大,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执法工作,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参加执法比例达100%,保障了开发区各项执法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均积极配合。严格审计监督,加快推进联网实时审计。

2.打造公开透明政府。根据《滨海新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经开区印发了《关于印发经开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的通知》(津开办发〔2022〕32号),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对应重点公开的信息以通知公告、专题、经济数据统计报表等形式进行主动公开。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直通车频道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夯实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渠道。2022年,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7条。

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对重大决策进行公开,并以图解及视频的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2022年发布政策26条,发布政策解读13条,图解政策10条。其中“经开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拿地即开工办事指南”等以视频形式的解读,贴近企业、政务服务实际,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保障能力;开设“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天津经开区惠企政策选宣讲”专题,多角度多方位集成展现经开区惠企政策,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更加贴心的政务服务。

3.高度重视舆论监督。让公众参与决策,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制化。2022年,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公寓管理办法》等公开征求意见、南港工业区岸线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等内容的调查征集26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通过个案审理有效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办理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案件,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2022年,共收到5件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申请,受理5件,已结案5件,涉及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规划管理等领域,其中调解结案1件,下达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1件,有效地纠正行政执法机关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经监督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做好当事人的解释说明工作。经监督的案件,当事人均未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做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2.健全行政调解机制。按照新区政法委、矛调中心的部署要求,经开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矛调中心建设及运转相关工作,2020年5月18日挂牌成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2022年,经开区矛调中心共计收到新区矛调中心转办市矛调中心纠纷案件85件,已调处办结80件,正在办理5件,案件办结率94%。其中,涉及劳资纠纷的70件,涉及房屋纠纷的15件。已形成了经开区矛调中心“一定位、四板块、流程化”的工作设想和运行机制。目前,正在积极推动经开区矛调功能优化提升。

(七)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积极贯彻落实滨海新区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经开区紧密围绕党委、管委会重点工作,深化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落实责任清单。持续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全年持续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全力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以线上线下双轨结合方式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包括《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党内法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重点项目,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利用“3·8”妇女节宣传周开展线上普法答题活动4期,线下课程4期。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3·15”消费维权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我区劳动密集型的特点,重点宣传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和谐劳动关系。重点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对全区175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200余名相关负责人召开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安全监管工作培训。

2.法制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系列培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经开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优势,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系列培训等共计4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3. 生态环境部门创新普法宣教方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执法宣教、环境处罚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企业的诉求,推行柔性执法,让企业在每一桩行政执法案件中,在每一次行政执法宣教中,感受到环境保护的执法温度。通过部门间的联动与配合,分培训主题、管理片区共同开展执法培训。截至目前,共开展法制现场培训4场,线上培训13场,赴企业开展法制服务2次。借力“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环境日主题,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制作泰达环保视频课堂六集,播出后得到热烈反响,取得良好宣教效果。

(八)压实普法责任,不断完善责任保障体系

1.落实压实普法责任保障。经开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制定完成《2022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各单位、部门、委管企业积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等制度。各单位、各系统高质量完成学法用法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执法对象、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在全区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和和谐的区域环境。

2.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第二季度初步招募完成经开区“八五”普法讲师团队伍,基本组建70余名由高校教授、政府法律顾问、律师、领域专长人员组成的普法讲师队伍。发挥公职、公司律师的专业作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重点项目开展、起草规范性文件、制订重大行政决策、重要管理制度、合同签订等方面,给予严格审核、论证和风险评估,有效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水平和可持续发展,避免风险隐患。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经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按照滨海新区区委的要求,经开区各职责部门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自查问题清单》所列问题,逐条对照、认真查摆,积极整改。目前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涉及行政改革、行政体制的制度化进程还需加快,应积极探索创新行政管理的方式方法,并在制度建设中特别注重程序精简和效率提升。

2.执法力量仍显不足。行政执法工作量大面广,涉法事务繁多,信访、投诉、举报、申请信息公开等事项任务巨大。经开区一区十园,具有区域碎片化、点多线长面广、监管企业多等区域特点。对行政执法监管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对执法人员专业性的高要求,以及非主责主业工作占用时间和力量较多,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数量相对不足,执法力量仍显薄弱,队伍素质有待提升。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责任重大,中央环保和天津市各级督查任务艰巨,关于环境问题的群众举报和信访投诉日益增多,企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赔偿损害修复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十分巨大且复杂。

市场监管领域,履职范围已扩展至自贸区范围,监管覆盖面更广,市场主体总量、食品生产经营户总量、特种设备总量、行政应复应诉总量等工作任务剧增,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联合惩戒和激励、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化注册等业务的流程仍需优化,执法人员多为新入职人员,亟待提升执法能力。

安全生产领域,执法人员除了按照执法计划进行检查,还要进行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工作强度大,压力大,责任大。

3.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新区行政执法系统安全评查中,由于个别案卷上传不完整,导致安全评查名次靠后。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等关于依法治国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2023年,经开区将进一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挂图作战,细化落实每一项目标任务,为天津市、滨海新区、经开区提升区域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化保障,使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更上新台阶。

(一)健全法定机构职能体系,在新一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后,不断细化和完善部门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推进法定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进一步深化改革成果,加大职责整合力度,优化人员力量配备。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各部门高效履职尽责,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打造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简政放权、着力加强公正监管、大力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体制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法治体系,提升应急法治服务保障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治体系、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深入推进法治信访建设。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发挥政府督查作用、监督和制约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整体监督效能。

(九)健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确立重视法治素养的用人导向。

(十)全面建设智能高效的数字法治政府。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有序共享和开放、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

(十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机制。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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