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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21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8080-11018-2022-00004
发布机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2-10
发文日期: 2022-02-10
有效性: 有效

2021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21年经开区管委会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创建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开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重点领域攻坚改革

经开区政务服务办建立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全面梳理经开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全年服务事项共计787项,承接事权数量居各功能区首位。同时,根据国家、天津市政务服务改革要求,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及时梳理并公布经开区五大类改革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构建标准化工作体系,以标准化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标准化体系框架下,聚焦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打造具有经开区特色的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体系。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等属性,结合实际工作模式,构建八类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流程。同时,以高频事项为切入点,完成46项高频审批事项的《标准化工作手册(分则)》编制工作,确保审批标准于法有据、科学合理,高效便民。

经开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顶层设计,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的总体设计方案,即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建设方案和8个配套文件,形成15234的营商环境建设模式。系统性建设方案被国家开发区协会认定为全国开发区中首套成龙配套的营商环境建设体系。在天津市范围内率先落实营商环境评价方案,开展自评,形成经开区首套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产业营商环境研究工作,建立产业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具体应用场景;配合新区搭建无感化营商环境信息化平台,实现动态监测、实时比对;建设政策找企信息化平台,实现政策信息精准推送,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完善泰达智慧环保系统,打造实用数字化执法平台。该平台集成各业务科室的经验和需求,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打造出具有自主品牌特色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泰达智慧环保”系统,着力提升行政管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

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2021年至今,对企业依法监督检查944家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89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5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57份,处罚金额461.38万元。依法履行行政许可审批职能,2021年至今,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78件、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1件,完成第二类、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备案9件

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结合全区“大整治、大排查、大整改”、“百日安全大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开展了三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整体执法检查行为规范,检查程序依法合规,执法流程标准公开。2021年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检查3059人次,检查施工项目1044项,有效保障了我区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安全生产稳定。

(二)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1.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自国务院、天津市、滨海新区相关规定出台以来,加强监督,定期检查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2019年至今,党委会累计上会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计38件,涉及本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责任追究,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科学论证;决策中严格遵守决策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决策过程有记录、有纪要、可检查、可追溯;决策后跟踪反馈对决策执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2.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工作。发布《关于规范管委会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备案的通知》(津开办发〔2021〕57号),严把管委会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送审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年度对经开区党委、管委会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涉及规范性文件39项,包括继续有效文件16项,重新发布文件9项,修订发布文件5项,拟废止文件9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截至目前,专职法律顾问为管委会各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共计142件次,兼职法律顾问为管委会各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共计384件次,内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资协议、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工程、应急处置、房地产等领域,服务满意率达100%。

3.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共有政府法律顾问成员75名,其中包括首席、专职政府法律顾问12名,兼职政府法律顾问43名,外聘政府法律顾问20名。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快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优化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结构,规范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拓宽法律顾问工作广度深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

4.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为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经开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天津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严格对照清理重点,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做到应清尽清。此外,严格审查增量,坚持“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实施动态清理与定期评估清理。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后方可提交审议,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市场体系,逐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标准。截至目前,经开区管委会16个执法单位,322名执法人员均已经树立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不按程序执法违法的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将执法程序内化为执法队员的基本行为规范,保证了执法的规范合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执法单位注重按执法程序办事,积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建立了“一企一档”。

2.提升执法监督平台功能。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基础信息采集,落实推动大数据考核机制,强化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效能网上考核。建立行政执法考核通报制度和末位约谈制度,通过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公正文明执法。

(四)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经开区管委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做到了执法证件申领、变更信息准确,证件管理无差错。按照滨海新区司法局的统一安排,经开区管委会全部执法人员均参加执法证件申领注册考试,实现了全体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各执法部门及时核对和调整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执法人员基础信息,确保了信息准确、完整。执法人员和执法力量进一步壮大,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执法工作,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参加执法比例达100%,保障了开发区各项执法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均积极配合。严格审计监督,加快推进联网实时审计。

2.打造公开透明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以及舆论监督。根据最新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经开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津开办发〔2020〕11号)以及《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经开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津开办发〔2021〕36号),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以及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相关操作措施,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拓宽了公开渠道,大力推进了政务公开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公开”频道,对应重点公开的信息以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数据统计报表等形式进行主动公开。2021年根据全市部署,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存在问题专项整改整治工作。9月份发布了《党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切实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主动积极进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整改,并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直通车频道设置“政务公开”专栏,为经开区各基层单位夯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渠道。截至目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4条。

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政策”版块对重大决策进行公开,并以丰富的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2021年截至目前,发布政策27条,发布政策解读和图解政策28条。在“惠企政管家”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342条。经开区高度重视舆论监督,让公众参与决策,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制化。截至目前,进行了《“实业泰达 兴邦有我 天津经开区最美工厂”评选活动》、“南港工业区乙烯项目雨水外排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公示)”等内容的调查征集18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有效规范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调解工作力度。结合我区实际,专门组织调研,出台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试行)》,对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分工、应诉准备、证据提交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截至目前,共受理14件行政复议案件,已结案14件,涉及物价管理、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律师管理、物业管理等领域,其中调解结案11件,调解成功率达78.5%。行政应诉案件0件,行政应议案件1件,尚未结案。

2.健全行政调解机制。按照新区政法委、矛调中心的部署要求,经开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矛调中心建设及运转相关工作,2020年5月18日挂牌成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截至目前,经开区矛调中心共计收到新区矛调中心转办市矛调中心纠纷案件63件,已调处办结51件,正在办理12件,案件办结率81%。其中,涉及劳资纠纷的46件,涉及房屋纠纷的17件。已形成了经开区矛调中心“一定位、四板块、流程化”的工作设想和运行机制。目前,正在积极推动经开区矛调功能优化提升。

(七)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经开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优势,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行政执法系列培训等共计10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经开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面落实经开区“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学习宣讲系列活动,围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组建经开区《民法典》公益宣讲团、《民法典》进机关学习宣传、《民法典》普法宣传园区行、《民法典》进网络微视频展播等四项活动,先后有近万人次参加了学习宣传活动,免费发放法律宣传册、宣传品等4000余件,在经开区形成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活动。以服务企业为根本,突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开展讲座沙龙、问卷调查、法治体检等宣传活动;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基本,重点宣传《民法典》《法律援助法》,开展法律援助培训,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事业优质、高效发展。

生态环境部门创新普法宣教方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执法宣教、环境处罚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企业的诉求,推行柔性执法,让企业在每一桩行政执法案件中,在每一次行政执法宣教中,感受到环境保护的执法温度。通过部门间的联动与配合,分培训主题、管理片区共同开展大型执法培训。截至目前,共开展法制现场培训25场,赴企业开展法制服务9次。为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世界环境日主题,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制作、拍摄系列微电影《环保普法情景剧》,播出后得到热烈反响,取得良好宣教效果。

2.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贯彻落实滨海新区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在全区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市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依法学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的实际行动保障招商引资、服务企业等各项工作任务高效有序的进行。

二、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按照《2020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津开办发〔2020〕33号)的要求 ,经开区管委会积极完善落实组织保障机制。

(一)狠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法制学习。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把依法治区同依法执政统一起来。党委班子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管委会所属内设部门及专业工作机构中层正职、四大集团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法制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管委会、各部门及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亲自部署安排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一把手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管委会结合工作实际 ,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党委、管委会把法治政府建设实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标准,组织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提供典型引领。按照滨海新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安排,对照《天津市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2021年版)及任务分解表》逐项对标对表,全面落实涉及经开区的示范创建指标。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保障

   加强各部门法治力量建设,管委会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人员配备与其工作任务和职责相适应。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法治人才交流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建设。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经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按照滨海新区区委的要求,经开区各职责部门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自查问题清单》所列问题,逐条对照、认真查摆,积极整改。目前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涉及行政改革、行政体制的制度化进程还需加快,应积极探索创新行政管理的方式方法,并在制度建设中特别注重程序精简和效率提升。

2. 行政执法工作量大面广,涉法事务繁多,信访、投诉、举报、申请信息公开等事项络绎不绝。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数量相对不足,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升。例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责任重大,中央环保和天津市各级督查任务艰巨,关于环境问题的群众举报和信访投诉日益增多,企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赔偿损害修复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十分巨大且复杂。

市场监管领域,履职范围已扩展至自贸区范围,监管覆盖面更广,市场主体总量、食品生产经营户总量、特种设备总量、行政应复应诉总量等工作任务剧增,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联合惩戒和激励、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化注册等业务的流程仍需优化,执法人员多为新入职人员,亟待提升执法能力。

安全生产领域,执法人员除了按照执法计划进行检查,还要进行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工作强度大,压力大,责任大。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等关于依法治国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2022年,经开区将进一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标细化,为天津市、滨海新区、经开区提升区域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化保障,使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更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到2023年,党委管委会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法定机构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经开区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

(二)健全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机构职能体系。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法定机构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实现行政岗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增强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努力使法定机构治理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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