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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经开区党委、管委会兼职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索引号: 8080-11018-2021-00015
发布机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1-10-21
发文日期: 2021-10-21
废止依据: 已过期
有效性: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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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党委、管委会兼职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选聘20名执业律师担任经开区党委、管委会兼职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根据需要参与党委、管委会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为党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及相关法律服务;

(二)为管委会研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规划、计划等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管委会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法律审核、论证等工作,出具书面法律审核意见;

(三)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诉讼、行政执法监督、仲裁等法律事务;

(四)为处置重大突发案事件、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重大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六)为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七)参与区域有关依法治区工作的课题研究;

(八)办理聘任机关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聘任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

(二)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强;

(三)应当具有丰富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熟悉社情民意,业务特长与聘任机关主要业务领域直接相关,积极配合聘任机关工作安排,保证必要的履行兼职法律顾问职责的时间和精力,及时响应聘任机关的法律服务需求;

(五)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没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其他条件。

三、聘期及费用

法律顾问费用按服务时间计算,计费标准为每小时500元人民币,计时标准详见附件2。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首付款壹万元整,包含有效工作时间20小时。超出部分按年度据实支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2021年11月1日09:00起至11月3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1、请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www.teda.gov.cn)公开—通知公告栏中下载《经开区管委会兼职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书面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需由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3、报名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在报名期限内前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1352号宝信大厦现场递交上述报名材料。委托他人现场递交材料的,应提交委托书。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

五、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材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形成符合资格规定的候选人员名册。

(二)初步筛选:根据候选人员的专长领域、专业水平和工作沟通联系的便捷性等情况,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形成拟选聘的初步人选名单。

(三)面试竞聘:经过初步筛选通过后的参选人员进入面试竞聘环节,参选人员陈述自身情况、工作方法、工作理念和响应速度等,如实回答面试人员的提问。根据参选人员面试竞聘情况最终确定人选。

六、聘任

对决定聘任的兼职法律顾问,经开区党委办代表经开区党委、管委会与其签订聘任合同(附件3),聘期为2年,并颁发聘书。

报名咨询电话: 高玉翠 022-25201174

附:1、经开区党委管委会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比选报名表

2、法律顾问计时标准

3、拟用合同条款(法律顾问合同)


经开区兼职法律顾问比选工作组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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