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 |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责,设以下工作机构:
一、投资促进办公室
二、先进制造业促进局
三、现代服务业促进局
四、南港工业区产业促进办公室
五、医药健康产业促进局
六、产融发展促进局(产融发展管理中心)
七、商务局
八、贸易发展局
九、科技创新局(双创服务中心)
十、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办公室
十一、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工作局
十二、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
十三、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四、财政局
十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十六、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十七、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十八、建设交通局
十九、企业服务局(园区执法局)
二十、应急管理局
二十一、审计局
二十二、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二十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二十四、政务服务办公室
二十五、西部片区管理局
二十六、南港工业区综合办公室
二十七、南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南港建服中心)
二十八、南港工业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十九、北部片区管理局
三十、中区管理办公室
三十一、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十二、公寓管理中心
三十三、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三十四、交通运输管理中心
三十五、档案馆(图书馆)
三十六、泰达公证处
三十七、法援中心
三十八、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三十九、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