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部门职能 |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指导市场稽查大队开展执法工作。
三、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依法负责本区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市场主体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本区商品和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五、承担本区专利保护和专利管理职能,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印制和使用,组织实施商标战略。负责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六、协助上级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并实施监督。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登记、许可、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落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经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相关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落实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四、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3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审核及事后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八、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稽查大队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所属专业工作机构:
一、负责在本区内依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案件。
二、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A-4楼
邮政编码:300457
办公时间:8:30-17:30(工作日)
联系方式:022-25201291(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