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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 2021-10-13 16:54      来源: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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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牵头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和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和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及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绩效考核管理、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工作。协调组织区属国有企业对口帮扶、合作交流等有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一战线工作,协调国有企业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落实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专项斗争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科。负责党的关系隶属于国资局党委的单位、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党内民主生活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党建信息化建设、党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监管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董事会成员、职业经理人的管理、考察工作,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负责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工作。

    三、纪律检查办公室。负责国资局党委及下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监督、作风效能考核、接受信访举报以及处理党员违反党章及其他党纪法规的执纪职能。

    四、企业发展科。负责研究提出国有资本布局调整和发展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以及主营业务范围。负责组织研究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开展资本运营工作,审核或提出国有企业组建、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申请破产、股份制改造、上市等方案,对需要由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负责所监管企业的章程核准与备案工作。负责研究和提出国有低效、困难、僵尸及空壳企业(含参股股权)退出的政策建议,对所监管企业改组、清算和关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指导。负责指导和参与制定所监管企业自身经营需要的重大投资计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进行核准与备案。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制定国有企业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认缴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房产资产管理、资产盘活工作。

    五、企业监督科。负责企业财务动态监测,提高经济运行分析质量,了解企业投资和经营发展动态,及时准确提供运行数据,形成运行分析报告,为党委、管委会决策提供基础支撑。同时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构建并完善债务风险防范统筹机制,严格控制债务规模,稳妥做好经营性债务化解工作。

    六、绩效薪酬科。负责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具体办法,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提出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奖惩意见。拟定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做好工资总额管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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