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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50-10975-2021-00009
发布机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9-29
发文日期: 2020-09-29
有效性: 有效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完成《滨海新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依法治理能力,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创建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攻坚改革。经开区政务服务办全面梳理经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动“一制三化”改革2.0版措施落地。一是制定三类事项清单,其中《开发区承接市级权力下放事项清单》含各部门明确承接的事项298项、《开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含各部门明确承接的事项178项、《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含行政许可事项164项。二是根据改革要求和实际工作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改革成果进行固化,整理添加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首席审批官和无人审批等事项属性。三是结合经开区职能范围,对《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2.0版事项清单》41张表单筛查梳理,明确政务服务改革具体内容,在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落实承诺制审批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经开区应急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攻坚整治专项行动、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化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港口堆场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履行安全生产承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等专项检查行动,共完成检查1111家次企业,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476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52份,约谈80余家企业负责人。

生态环境部门落实环评审批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积极认真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企业自主验收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2020年至今已完成网上审批共87件,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17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70件,发放排污许可证129件。

(二)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1.强化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严把管委会及管委会办公室文件合法性关口,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制度建设水平。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单位为管委会各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共计65余件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资协议、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工程、应急处置、房地产等领域,服务满意率达100%。

2.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经开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加强“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本层级和本系统基层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情况。全面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责任追究,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科学论证;决策中严格遵守决策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决策过程有记录、有纪要、可检查、可追溯;决策后跟踪反馈对决策执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3.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开区现已建成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27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站点,各层级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并已形成以律师事务所签约定点服务工作模式为基础,完善“一中心一站点一法律顾问单位”的工作制度。经开区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共有政府法律顾问成员50名,其中包括首席、专职法律顾问13名,兼职法律顾问37名(包括社会律师15名,以及经开区管委会公职律师22名。)针对各种行政行为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可能出现的法律瑕疵,征求法律顾问专业可行的法律意见,充分把法律顾问的作用与优化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相结合,把法律顾问意见纳入到重大行政决策当中,降低可能产生的行政和社会风险。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社会执业律师作用,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服务法治创建和社会维稳;做好各项法制审核和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咨询等工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标准。截至目前,经开区管委会14个执法单位、240名执法人员均已经树立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不按程序执法违法的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将执法程序内化为执法队员的基本行为规范,保证了执法的规范合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执法单位注重按执法程序办事,积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建立了“一企一档”。全年未发生因不作为或乱作为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2.提升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软件功能,完善基础信息采集项,提升平台执法数据提取和清洗能力。结合区块链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提升平台执法办案便捷性,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快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有效整合数据资源,建立大数据考核机制,强化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效能网上考核,深化执法数据的关联分析和结果应用。

(四)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经开区管委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做到了执法证件申领、变更信息准确,证件管理无差错。2020年,按照滨海新区司法局的统一安排,经开区管委会全部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件申领注册考试,考试一次合格率达到100%,实现了全体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各执法部门及时核对和调整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执法人员基础信息,确保了信息准确、完整。执法人员和执法力量进一步壮大,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执法工作,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参加执法比例高于63%,保障了开发区各项执法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严格审计监督,加快推进联网实时审计。

2.打造公开透明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舆论监督。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经开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津开办发〔2020〕11号),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明确公开范围。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公开”版块,对应重点公开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以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数据统计报表等形式进行主动公开。2020年截至目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3条。

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政策”版块对重大决策进行公开,并以丰富的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2020年截至目前,发布政策45条,发布政策解读和图解政策76条。在“开发区政策解读”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112条。高度重视舆论监督,让公众参与决策,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制化。2020年截至目前,进行调查征集3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有效规范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调解工作力度。结合我区实际,专门组织调研,出台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试行)》,对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分工、应诉准备、证据提交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截至目前,共受理19件行政复议案件,已结案11件,涉及建设交通、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行政应诉案件3件,已结案的均已胜诉结案。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2.健全行政调解机制。按照新区政法委、矛调中心的部署要求,经开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矛调中心建设及运转相关工作,2020年5月18日挂牌成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截至2020年9月5日,经开区矛调中心共计收到新区矛调中心转办市矛调中心纠纷案件11件,已调处办结9件,正在办理2件,案件办结率81.82%。11起案件中,涉及劳资纠纷的9件,涉及房屋纠纷的2件。根据目前的调研和学习,初步形成了经开区矛调中心“一定位、四板块、流程化”的工作设想和运行机制。

(七)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经开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优势,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等,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经开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普法宣传职能优势,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系列工程,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法治宣传服务。积极引导区内律师行业服务民营企业,组织全区400余名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向1000家以上民营企业宣讲政策及法律法规,提升了民营企业对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

为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创新,采用线上普法的方式,推出“泰达环保课堂——身在基层谈环保”系列视频,共推出八集,每集20分钟左右,以网上视频讲座的形式,主题围绕“如何认识环保”、“如何开展环保工作”、“环评审批”、“污染防治”、“基层环保守法”、“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和“环境合规风险”对经开区广大企业和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泰达环保课堂——身在基层谈环保”系列视频经推出后,得到广泛的关注和热烈的好评。

2.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贯彻落实滨海新区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在全区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与党建部联合组织处级领导干部每年开展四次以上工委理论中心组集体专题学习依法治国理论、宪法、民法总则、依法行政规定、国家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每年通过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基层党组织学法、泰达大讲堂等形式学习法律知识达到四十学时以上。

二、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按照《2020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津开办发〔2020〕33号)的要求 ,经开区管委会积极完善落实组织保障机制。

(一)狠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法制学习。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把依法治区同依法执政统一起来。党委班子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管委会所属内设部门及专业工作机构中层正职、四大集团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法制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管委会、各部门及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亲自部署安排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一把手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管委会结合工作实际 ,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党委、管委会把法治政府建设实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标准,组织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提供典型引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示范创建指标要求,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行政执法和网格化管理这两个着力重点,积极打造一批具有滨海新区特色、功能创新领先、务实管用的亮点工程。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保障。

加强各部门法治力量建设,管委会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人员配备与其工作任务和职责相适应。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法治人才交流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建设。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按照滨海新区区委的要求,经开区各职责部门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自查问题清单》所列问题,逐条对照、认真查摆,积极整改。目前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涉及行政改革、行政体制的制度化进程还需加快,应积极探索创新行政管理的方式方法,并在制度建设中特别注重程序精简和效率提升。

2.行政执法工作量大面广,涉法事务繁多,信访、投诉、举报、申请信息公开等事项络绎不绝。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数量相对不足,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升。

例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责任重大,中央环保和天津市各级督查任务艰巨,关于环境问题的群众举报和信访投诉日益增多,企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赔偿损害修复等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十分巨大且复杂。

市场监管领域,履职范围已扩展至自贸区范围,监管覆盖面更广,市场主体总量、食品生产经营户总量、特种设备总量、行政应复应诉总量等工作任务剧增,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联合惩戒和激励、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化注册等业务的流程仍需优化,执法人员多为新入职人员,亟待提升执法能力。

安全生产领域,执法人员除了按照执法计划进行检查,还要进行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工作强度大,压力大,责任大。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等关于依法治国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指引下,2021年,我区将进一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标细化,为天津市、滨海新区、经开区提升区域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化保障,使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攻坚改革。扎实推进落实经开区2020年深化改革任务工作台账各项任务,着力在扩大开放、区域协同、经济体制、自主创新、营商环境、内部管理等重点领域实现改革新突破。实施“一制三化”改革2.0版,推进“一企一证”和证照分离改革,新增一批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出件事项,探索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推广网上办税和票e到家服务,让“最多跑一次”成为常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制定出台滨海新区大数据管理办法,大力推进“立体化+智能化 ”的智慧滨海治理体系建设。优化全域网格化管理、8890便民服务平台、滨海掌上行手机APP一体化民生服务体系,构建“回应有速度、解决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滨海治理模式。加快建立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争创全国示范城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创建“无黑”滨海。全面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全力做好国家卫生城区复审迎检工作,打好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攻坚战。

3.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广泛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扎实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为企业投资融资、劳务用工、兼并重组等重大生产经营事项提供法律建议和跟踪服务。拓展创新律师、公证服务领域,努力在防范企业金融风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取得突破。

4.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把安全高效生产空间、舒适宜居生活空间、碧水蓝天生态空间作为战略定位,全面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统筹编制专项规划,强化规划的“钢性”。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强违法违规用地治理,建立违法用地治理联动机制,巩固“大棚房”治理成果,实施持续动态监管,坚决守住“农地姓农、农地农用”的底线。加大新区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二)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1.强化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严把管委会及管委会办公室文件合法性关口,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制度建设水平。

2.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3.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快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优化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结构,规范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拓宽法律顾问工作广度深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标准。建立完善执法联动、管辖争议处理、行刑衔接等相关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鼓励用非强制性手段达到行政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完善落实执法案卷质量月考核、月评查制度。

2.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与网格化、“8890”、信访等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接的行政案件来源考核机制,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行政调解有效机制,推动各行政执法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中发挥行政调解的积极作用。

3.提升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软件功能,完善基础信息采集项,提升平台执法数据提取和清洗能力。结合区块链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提升平台执法办案便捷性,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快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有效整合数据资源,建立大数据考核机制,强化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效能网上考核,深化执法数据的关联分析和结果应用。

4.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行政执法力量,充实基层执法岗位,实现多领域执法队伍整合,完善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执法业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 40 学时。开展行政执法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总学时不少于20学时。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严格审计监督,加快推进联网实时审计。

2.打造公开透明政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明确公开范围。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互动,发挥媒体作用。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定期排查、联合调处、包案化解、挂牌督办的矛盾化解机制。推动区、街(镇)调解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抓好行业调委会建设,规范提升诉调、访调、公调、律调以及品牌调解室建设。

2.有效规范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调解工作力度。推进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推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降低败诉率。按照标准配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办公用房和接待场所。

3.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提高信访公信力。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4.切实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用。充分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 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新区公共法律服务改革,加快建设滨海新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充实公证“最多跑一次”和“零跑腿”服务事项。健全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开展法律援助“直通车”及精准普法行动,不断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综合运用各种渠道加强法治教育,落实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培训班,落实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及开展集体学习不少于4次。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升法治思维。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等相关制度,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持续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旁听庭审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基层精准实施。继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阵地建设。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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