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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开发区空气质量、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15-08-17 00:00      来源: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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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7日开发区空气质量、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通报

    一、来自开发区环保局的消息,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发生后,开发区环保局组织开发区环境监测站从8131:30开始监测工作。环保局在区内多个点位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特别是采用便携式傅立叶红外、便携式气质等应急监测手段,对九大街与北海路交口、五大街与北海路交口、海通街与东海路交口、服务外包产业园等爆炸事故周边点位进行监测。

    2015817日,监测结果如下:

    泰丰路与十二大街交口(10:23VOCs(挥发性有机物)总计 0.244 mg/m3

    北海路与九大街交口(10:39VOCs(挥发性有机物)总计 0.040 mg/m3

    北海路与五大街交口(10:55VOCs(挥发性有机物)总计 0.025 mg/m3;

    根据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中厂界控制点浓度限值为2. 0mg/m3,开发区各点位监测指标均达标。

    二、来自天津泰达水业有限公司的消息,截至817日,泰达水厂监测水质正常,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未检出氰化物。新水源一厂监测水质正常,未检出氰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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