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开发区空气质量、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通报 |
8月17日开发区空气质量、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通报
一、来自开发区环保局的消息,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发生后,开发区环保局组织开发区环境监测站从8月13日1:30开始监测工作。环保局在区内多个点位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特别是采用便携式傅立叶红外、便携式气质等应急监测手段,对九大街与北海路交口、五大街与北海路交口、海通街与东海路交口、服务外包产业园等爆炸事故周边点位进行监测。
2015年8月17日,监测结果如下:
泰丰路与十二大街交口(10:23)VOCs(挥发性有机物)总计 0.244 mg/m3;
北海路与九大街交口(10:39)VOCs(挥发性有机物)总计 0.040 mg/m3;
北海路与五大街交口(10:55)VOCs(挥发性有机物)总计 0.025 mg/m3;
根据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中厂界控制点浓度限值为2. 0mg/m3,开发区各点位监测指标均达标。
二、来自天津泰达水业有限公司的消息,截至8月17日,泰达水厂监测水质正常,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未检出氰化物。新水源一厂监测水质正常,未检出氰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