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2018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的通知 |
关于申领2018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开发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开发[2017]46号,附件1),开发区2018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申领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开发区、在开发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有健全财务制度的科技企业;
(二)满足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参见《科技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http://www.innocom.gov.cn/gxjsqyrdw/ztwj/201606/5e7d1f23faf547de9de2aff3ce9f434a.shtml);
(三)2018年内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领的受理时限
企业向开发区科技发展局报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纸质材料之前。
三、申领渠道
企业登录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管理系统(http://gq.teda.gov.cn)进行申领,具体操作请参考《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申领指南》(附件2),企业在该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与其在泰达政务网(www.teda.gov.cn)的用户名及密码一致。
四、联系方式
电话:25202164 25202141 25201277(技术支持)
邮箱:lixy@teda.gov.cn
微信群:“开发区高企服务工作群”(申请加入请致电25201321)
地址: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5层 邮编:300457
附件: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开发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开发[2017]44号)
2.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申领指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发展局
2018年1月25日